1.参赛对象
设计机构和制造业企业联合申报,其中设计机构必须在宁波市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材料由设计机构填写,鼓励服务对接本地的制造业企业。
2.行业领域
A组:电子信息类——通信设备、物联网产品、语音娱乐设备等;
B组:高端装备类——数控机床、机器人、测控装置、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物流设备、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
C组:家居用品类——家电、家具、灯具、日用品、厨卫产品、智能家居系统等;
D组:交通工具类——车载产品、节能环保型乘用车、新能源乘用车、城市客车、城市轨道交通、乘用车专用产品等;
E组:其他——玩具、文体用品、医疗健康产品、智能可穿戴产品、电动工具、现代建筑设备等或根据本地制造企业提出的创意设计需求进行创意设计。
3.参赛要求
2016年后成功对接的设计项目,并需提供功能样机或已生产产品。每个单位最多申报1个项目。具体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格;
(2)设计企业和制造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016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3)产品设计服务合同原件、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对接项目产品的实物照片、模具照片、设计图、对接制造业企业出具的项目评价意见;
(4)对接项目产品所取得的专利证书及复印件或专利申请受理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每件参赛作品需要提交尺寸为300mm×550mm的竖式版面1张(用于作品评审),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基本外观尺寸图、设计说明及作品介绍(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必须为竖式构图。另附公示图,要求幅面为600×450像素,充分表现创意产品整体效果。
以上材料有序排列打印装订成册,电子稿发送到“和丰奖”大赛邮箱:hefengid@163.com。
4.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设计机构报送所在地经信主管部门完成评奖材料的形式审查后,再报送组委会;市属高校所辖设计机构直接报送组委会。
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报送组委会指定地点:宁波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天宝,联系电话:0574-87188718、15258258193,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朝晖路17号9楼。
作品实物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报送组委会指定受理地点:宁波市工业设计联合会,联系人:石琰,联系电话:0574-83860565、15267857129,地址:宁波和丰创意广场丰庭楼(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