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北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慈城镇党委、人民政府,各区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各文创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江北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江北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北区文产办〔2016〕2号)已于8月下发,根据文件规定,每年的专项资金申报时间为1月、4月、7月、10月。需要申请补助的文创企业补助文件及申请表可向属地街道(镇)、工业区、电商经济创新园区领取,也可直接从宁波市江北区企业政策查询平台(/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161010110636496.doc)上下载,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经属地街道(镇)、工业区、电商经济创新园区盖章确认后于10月31日前送至区文产办。
联系人:杨玲玲 联系电话:13586688253
宁波市江北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