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二批省级上云标杆企业和省级行业云应用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第二批上云标杆企业的通知》(附件1)和《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第二批行业云应用平台的通知》(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抓好上云标杆企业和行业云应用平台的筛选、评估、申报工作,并于11月8日前将汇总后的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委大数据局。补充要求如下:
一、关于省级上云标杆企业申报,请各地经信局(经发局)对本地申报企业进行材料初审,参照《浙江省企业上云水平评估标准(试行)》进行评估并排序,向我委出具推荐排序意见。
二、纸质版一式3份,寄送至:宁波市行政中心2号楼352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zhengb@nbeic.gov.cn。联系人:郑波,联系电话(传真):89183417。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