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科技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企业研发经费补助审核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科委、工业园区工业科技科:
为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引导我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增强发展后劲,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根据《鄞州区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企业研发经费补助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鄞州区辖区内注册并照章纳税的企业,经审核后的上年度R&D经费支出超过100万元且占当年销售收入3%以上的企业、当年有专利申请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除外),其中,经确认的创新型初创企业不受R&D经费支出额度限制。
2、企业对研发经费的实际发生额,必须单独建账,合理归集,准确核算,凡未独立核算或账目不清,研发经费实际发生额无法核实或未达到规定支出比例的,不能享受研发经费补助政策。
3、规上企业在上报统计部门的科技统计年报上有相应的R&D经费支出额反映。
二、受理范围:
经与统计部门核对,共有 249 家规上企业在受理范围内(名单见附件1)。
三、受理办法与补助办法:
1、申报企业如实填写《2014年度鄞州区企业技术开发经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2014年度审计报告(没审计报告的,提供财务报表)、2014年科技统计报表。
2、规下企业由辖区内归口管理单位组织申报和审核,(申报条件与规上企业类同),统一上报科技局高新科。《申请表》经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等归口管理部门确认盖章后一式两份,递交到区科技局高新科。
3、按核定的R&D经费支出额乘以补助比例率得出的补助额给予补助(其中创新型规下初创企业补助比例率提高1倍)。企业研发经费补助每年受理一次,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四、受理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20日。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初审上报工作,将申报材料递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邹祥建 联系电话:87417737
附件:1. 2014年度企业技术研发经费补助受理企业名单
2. 2014年度鄞州区企业技术开发补助资金申请表
鄞州区科技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