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和推动众创空间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现将《浙江省众创空间管理与评价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2月25日
浙江省众创空间管理与评价试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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