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资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专项资金补助<5000万元
技术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卡名称: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申报
有效期限:2017/5/24 至 2017/6/5
规模:大型,中型
区域范围:注册地:宁波
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含全部成员)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资金。研发类项目,不属于本资金支持范围。
3.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
申报材料:招标方式组织遴选,按照重点方向、主要内容和产品(技术)要求及实施目标提供申报材料。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87186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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