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资助:1、节能服务公司补助300元/吨标准煤,单个项目补助≤200万元/年,多个项目累计补助≤500万元/年; 2、实施企业(单位)补助100元/吨标准煤,单个项目补助≤100万元/年,多个项目累计补助≤200万元/年
合同能源: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政策卡名称:宁波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助
有效期限:2016/5/11 至
规模: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区域范围:注册地:宁波
一、享受对象和基本条件:
企业(单位)在宁波市内依法登记注册,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信用良好;
列入市、县(市、区)考核范围的企业应完成上一年度政府下达的节能考核目标任务;
项目列入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年度计划并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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