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团队资格条件
1.创新项目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能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团队尚未在区域内工作或工作不足一年。
2.创新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团队带头人属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人才的,可视情放宽)。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填补宁波相关产业研究领域技术空白,能推动产业技术创新。
4.依托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能为创新团队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团队分类标准
创新团队
A类创新团队项目须符合国际产业发展趋势,拥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能大力推动依托单位(企业)转型升级和扩大发展,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依托单位(企业)技术成果转移能力较强,双方有较深的技术合作或协同发展关系。
B类创新团队项目须符合国内产业发展趋势,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一定的持续创新能力,能较好推动依托单位(企业)转型升级和扩大发展,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依托单位(企业)技术成果转移能力较好,双方有较深的技术合作或协同发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