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辖区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属于各地经信主管部门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二、申报渠道和流程
(一)组织推荐
市经信局根据各地已入库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家数,结合各地经济发展实际,确定推荐任务名额(见附件1)。各地经信主管部门在辖区内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同时对照申报条件,组织遴选、审核、提出意见并择优推荐,连同正式上报文件、申请书、培育发展方案等。
(二)审核公布
市经信局组织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必要核实,确定宁波市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中小企业名单,并在市经信局网站主页公示、公布。
(三)动态管理
入库企业有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予以退库处理,并录入相关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三、所需基本资料
1.2020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推荐名单汇总表
2.2020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推荐表
3.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