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区政办发〔2018〕55号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江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江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宁波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总体部署,落实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区政办发〔2018〕9号)和中共江北区委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北区委办〔2016〕10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为依托,以社会治理三级综合指挥平台为支撑,全面贯彻落实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区创建要求,强化综合协调、属地网格化管理和执法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逐步建立起“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履职尽责、村(社)联防联控、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建设平安江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纵向分层监管到底、横向分块监管到边、纵横监管无缝对接”的立体型网格化监管体系要求,结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充分抓好网格员队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的管理体系,努力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不断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监管责任


  各街道(镇)和区级相关职能单位要明确监管职责,加强责任落实。区农水局要切实履行对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发布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明确监管职责。各涉农街道(镇)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上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指导、检查,指导网格员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网格员要运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日常巡查、问题上报等工作。三级综合指挥平台负责汇总、流转、督办、反馈上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事件,确保网格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共享,及时协调农业主管部门落实其他专项工作。


  (二)建立互通机制


  区农水局、各街道(镇)要积极对接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落实专人及时解决网格员反馈上报的相关问题。


  (三)完善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监管工作网络图、网格监管工作流程图,规范监管工作程序;明确监管职责、监管内容和监管人员。区农水局负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定期对网格区域内的农产品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对日常巡查中上报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评估,对可能引发质量安全事故的农产品及时发布质量安全预警,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通报、及时预警、及时处理”。


  (四) 加强工作培训


  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要会同区农水局开展网格员专项业务培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