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保税区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保税政〔2020〕32号


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宁波保税区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宁波保税区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宁波保税区创建浙江省“无废城市”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宁波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切实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资源节约和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美丽保税区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整治四大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以北仑区为依托,结合保税区实际,到2020年底,构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发展新体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7%以上;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工业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98%以上。


到2021年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基本实现区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99%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调查摸底专项行动


1.抓好工业固体废物数据填报。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数,加强督导培训,督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于2020年10底前登录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全过程综合监管平台(http://gf.nbepb.gov.cn/index.jsp,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填报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信息,以及减少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自2021年起,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当每年1月底前通过监管平台实时动态更新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有关信息。监管平台相关数据应实时对接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环保局、经发局)


2.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应用。加强对平台填报数据的统计分析,全面掌握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以基本实现区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为目标,制订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计划及行业整治、项目准入、源头减量、执法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建立工业固体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依法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环保局、经发局)


(二)开展源头减量专项行动


3.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行业为重点,以减少单位产值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审核目标,鼓励和促进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经发局、环保局)以化学原料与化学品制造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等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为重点,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环保局、经发局)


4.加大产业升级改造力度。加快减量化、再利用与再制造、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共生与链接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的研发制造,优先列入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领域和攻关方向。(工业科技局、经发局)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工艺装备落后、处置出路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从严把关审批。严格控制产生需填埋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综合利用。推进污泥产生企业和利用处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环保局)


5.着力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延伸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废渣、废有色金属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加快高附加值利用技术应用,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到2020年,制造业类省级以上园区(开发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到2021年,培育一批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重点企业,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效化、集约化发展。(经发局、环保局)


(三)开展能力建设专项行动


6.加快补齐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短板。依托北仑区补齐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按照市域统筹、能力匹配、技术先进、覆盖全面的原则,完善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切实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利用处置能力满足“一般固体废物不出县、危险废物不出市”的原则,结合辖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业、利用、处置现状,分析利用处置能力短板。在满足生活垃圾处置,且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鼓励与生活垃圾性状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置,共享能力资源。到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区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区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环保局、经发局、建管局)


7.建立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运体系。针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不规范、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通畅问题,因地制宜,研究制定集中收运方案,培育专业化服务队伍,建立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运服务体系,2020年9月底前确定依托单位名单。鼓励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开展延伸服务,或与第三方专业服务单位合作,帮助、指导小微企业建立完善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包装、暂存等规范化管理制度和措施。到2021年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基本覆盖全区。(环保局、经发局、北仑区交通局)


8.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运体系。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要求,建设贮存场所,安全分类存放,并预留足够的流转空间。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以工业园区为单元,按照“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原则,依托北仑区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输专业化服务体系,2020年底前启动统一收运工作。鼓励依托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立完善相对独立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运体系。(环保局、经发局、建管局)


9.拓展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治理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工业科技合作局、环保局、经发局)


(四)开展强化监管专项行动


10.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工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并通过监管平台向保税区环保局报告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制定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应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动态清零”工作,对贮存时间超过一年以及贮存时间未超一年但超过自身贮存能力的危险废物开展集中清零,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环保局、经发局)


11.强化对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的整治提升,改造淘汰工艺水平落后、运行稳定性差、管理水平低下、长期低负荷运行、无法稳定达标的落后经营单位设施和产生企业自建设施。依法查处超范围超规模经营、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超标排放污染物或无害化要求不达标的经营单位。(环保局)


12.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的监管。严格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强化工业危险废物运输的监督管理,加大跨省运输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查处违法从事危险废物运输行为,结合危险废物运输资质审核和管理,探索推广信息监控、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电子锁和二维码等技术手段,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转运环节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工业固体废物承运单位应使用监管平台,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并与产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做好交接记录。做好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严防二次污染。(北仑区交通局、社会事务服务与综合治理中心、环保局)


13.强化对工业固体废物资金流环节的管理。重点监督检查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环保局、社会事务服务与综合治理中心、经发局、税务局)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重点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物流和资金流进行审计。(环保局、审计局、财政局、社会事务服务与综合治理中心、税务局)


14.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监管平台,对接省级信息系统,全面推行监管平台的应用。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产废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的电子化。加快信息共享,生态环境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快实行电子转移联单与电子运单、GPS轨迹图的实时比对,努力用信息化手段遏制非法运输、非法转移等违法行为;税务部门要及时分析电子台账与纳税申报信息,对未如实进行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及时追征环境保护税。鼓励建立危险废物智能化管控平台,实现园区内危险废物全程监管。(环保局、经发局、税务局,北仑区交通局)


15.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将工业固体废物日常环境监管作为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重要内容。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工业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全民参与,重拳打击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强化网格化管理,组织人员加强环境巡查,对发生在我区的固废违法倾倒案件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行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税务部门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的环境违法处罚信息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依法追征环境保护税。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探索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人员依法实施行业禁入,使具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大幅提升其环境违法成本,净化行业经营环境。加强对涉工业固体废物重大环境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形成强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环保局、社会事务服务与综合治理中心、税务局,北仑区交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保税区美丽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职责清晰、目标明确、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考核评价。保税区美丽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此项工作作为美丽园区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在相应考核中扣分。


(三)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引导企业自觉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说明:本方案所称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两大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办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