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高水平推进宁波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
关于高水平推进宁波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宁波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的总体方案》(甬党发〔2020〕3号),主动服务国家“17+1合作”机制和面向“一带一路”对外开放大局,深入实施“225”外贸双万亿行动,全面提升宁波保税区参与宁波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水平,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筑宁波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一园四片多点”联动发展空间新格局的要求,聚焦贸易物流片区的功能定位,重点开展与中东欧国家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大宗商品贸易、跨境电商贸易、保税贸易和供应链创新应用,深化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强化贸易拓展、物流配送和进口综合服务功能;聚焦展示交易片区的功能定位,发挥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中东欧商品常年展和中东欧贸易物流园区平台优势,主动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溢出效应,重点开展中东欧国家及欧洲其他国家商品展示交易、商务服务,不断扩大贸易投资规模,力争成为宁波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的排头兵和核心区。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我区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的开放优势、功能优势、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全面提升与中东欧及欧洲其它国家经贸合作交流水平,力争到2025年,与中东欧国家贸易额达到50亿元,基本建成宁波中国-中东欧贸易物流核心区。
(一)中东欧商品展示交易集聚区。按照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要求,整合国际会展中心9号馆资源,全面提升中东欧常年展的展示功能,拓展中东欧人文地理、民俗文化等展览内容,优化展示布局,丰富展示品种,创新展示方式;坚持“以展促贸”,充分发挥和拓展进口商品展示中心交易功能,推动市场零售和批发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交易模式,打造集展览、销售、贸易等功能于一体、国内规模最大的中东欧商品常年展示交易集聚区。
(二)中东欧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区。依托中东欧贸易物流园区和“一带一路”智慧航线,创新应用供应链贸易、供应链金融、供应链物流,聚集多式联运、航运金融、智慧供应链等重点领域,完善中东欧商品供应链服务功能,打造中东欧供应链创新应用和资源整合平台。
(三)中东欧新型贸易发展引领区。探索建立适应中东欧新型贸易发展的监管方式和体制机制,在服务贸易、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进口、新型保税贸易、离岸贸易等新业态上加大探索。加快发展数字贸易,建设一批以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为驱动的数字贸易平台,发展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易货贸易,建设宁波数字贸易港,构建更高标准贸易便利化机制。深化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建设中东欧跨境电商进口供应链平台和海外仓备货出口服务平台,保持全国领先优势。
三、重点任务
(一)扩大中东欧双边贸易规模
1.加快建设双向贸易网络。支持企业在中东欧国家建设国际营销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中东欧国家重点市场的贸易合作,积极鼓励企业参加在中东欧国家举办的展会。建设中东欧农产品、食品、化妆品等特色进口消费品专业市场及能源原材料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争取到2025年,保税区与中东欧进出口贸易规模达50亿元。
2.建设中东欧大宗商品市场。不断完善配套服务,打造宁波与中东欧贸易物流的进口大通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中东欧国家木材等大宗未加工初级商品和资源性商品进驻保税区,鼓励中东欧特色优质大宗农副产品进口,做大交易中心规模。
3.扩大中东欧生活消费品进口。发挥保税区进口水果、肉类等指定口岸功能,依托完善的冷链物流和进口监管配套设施,大力发展中东欧特色食品、母婴用品、保健等消费品进口。率先开展中东欧非特化妆品试点,开通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前检测色通道,着力建设一流的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窗口。
4.培育中东欧贸易市场主体。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和放大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成效,促进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企业进一步的合作,共同挖掘贸易和投资的潜力,强化贸易对接,做实产业基础,寻找进口量大、货源供应稳定的商品落户,实施“全球贸易商计划”,鼓励中东欧国家及欧洲其他国家跨国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以及央企、大型贸易企业在保税区设立贸易总部、分支机构、销售中心。
(二)提升中东欧国家商品常年展
5.提升改造中东欧特色常年展。根据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需要,对常年展进行提升改造,集中打造中东欧商品展示交易核心区。扩大综合馆面积,融合数字展厅技术,对场馆进行升级改造,分设17国专区和特色品类区。以17国特色商品、商贸洽谈为切入点,通过多种形式做好特色商品展示,利用互联网技术线上线下高度融合发展,开辟中东欧商品跨境自提区,为入驻企业做好一站式服务。
6.新建一批中东欧国家特色馆。在中东欧17国特色商品馆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形成中东欧展示规模效应,吸引更多的中东欧国家特色商品馆入驻。丰富中东欧特色商品品类,吸引中东欧酒类、日用品、食品、化妆品、工艺品等在宁波集聚,争取到2025年,培育5-10个年销售规模超亿元的中东欧特色商品品类,打造中东欧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的桥头堡。
7.构建进口商品内销体系。以中东欧商品全国直销中心为抓手,进一步畅通中东欧商品国内销售渠道。在现有直销中心设立中东欧商品专区,支持企业在大型电商平台开设中东欧进口商品联合馆、旗舰馆。鼓励企业参加国内专业展会,组织专场对接活动,持续推进国内大型商超直采对接。引导和鼓励企业利用新媒体新营销,借助直播、微信、抖音等平台拓展渠道,重点开展商品推广、品牌推广、打造爆品、网红,提高消费者对中东欧特色商品的认可度。
8.推动常年展与临时展联动发展。完善临时展、常年展联动机制,在展会时间、内容、客源、宣传等方面加强互动,推进临时展、常年展携手联动发展的格局。积极参加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宁波食品展等临时展,促进中东欧特色商品临时展和常年展配套运作。
(三)提升中东欧贸易物流园能级
9.优化中东欧贸易物流服务。深化与中远海运集团合作,加快推进中东欧贸易物流园基地设施建设,提升物流配送功能和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中远海运物流“陆海快线”和“一带一路”供应链全程物流服务优势,整合保税物流业务与海外仓服务资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进出口贸易提供海外代理、海外仓服务以及端到端外贸供应链综合服务。
10.打造国际供应链创新服务平台。探索面向包括中东欧国家在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供应链创新。围绕大宗商品仓储基础业务,积极拓展跨境仓及食品仓运营业务。新增恒温食品仓,设置特殊温控区域,探索在仓库展示中东欧商品样品。提供专业化的期货保税交割仓储及报关报检、运输配送、海运订舱等延伸服务,同时开展下游配送业务,同城配送,全国直达,打造高效风险管控一站式仓储物流。
(四)积极创新新型贸易方式
11.发挥跨境电商先行作用。积极参与跨境电商中东欧拓市行动,鼓励企业通过跨境电商进口中东欧地区商品,做大中东欧跨境规模。积极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境内外合作,鼓励企业到中东欧布局设立境外分公司、海外仓、分拨中心、体验店和配送网点,打造联通中东欧的区域性物流基地。搭建跨境电商服务平台,探索开展对中东欧市场跨境电商B2B2C出口业务,为出口企业提供通关、仓储、融资、退税以及物流保险等一站式服务。
12.率先探索发展新型贸易。扩大与中东欧国家在国际航运物流、现代金融保险、检验检测、绿色建筑等服务贸易领域合作。鼓励企业在中东欧国家扩大软件和信息服务、工业设计、工程技术等生产性服务出口。争取沿海捎带、启运港退税等政策。支持发展真实合法的转口贸易、离岸贸易,支持企业在宁波保税区设立各类营运中心,加快形成订单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和资金结算中心。积极培育数字贸易新业态,高标准建设宁波阿里巴巴数字贸易港,争取在宁波设立eWTP中东欧合作中心,在中东欧国家设立eHub站点。
13.打造中东欧商品直播基地。打造以中东欧商品、“一带一路”文化产品为核心,以产品输出为载体的网红孵化平台。充分结合中东欧国家的人文历史、电影、时事热点,邀请中东欧国家华侨、留学生、大使馆与国内网红直播、品牌方、相关部门互动,通过文化知识和底蕴打造,培养积累中东欧商品粉丝。
(五)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
14.推动贸易监管模式创新。加快复制国内自贸试验区创新举措,主动参与浙江自贸区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推动驻区关、检、税、汇等监管单位创新贸易便利化举措;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尤其是中东欧口岸的通关信息互换与服务共享,推动海关、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强化政策沟通,消除投资贸易壁垒。积极申报中东欧国家特色农产品进口指定监管场地,加快中东欧商品准入进程。
15.提升金融服务贸易水平。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中东欧国家创新金融业务产品和外汇管理模式,积极争取在我区设立资金账户方案,为有需求的跨国公司和“走出去”企业提供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等业务,推进基于区块链等技术的大数据可信交易,支持银行为真实合法的贸易结算提供优质融资服务。创新保险服务,大力发展海外投资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和工程建设保险等业务,争取跨境金融、跨境保险、离岸保险等创新试点。
16.打造高水平国际投资环境。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金融科技、互联网科技、创意设计等领域开展技术合作、产能合作、市场合作,打造境内外联动、上下游街接的跨境产业集聚带。支持中东欧企业、机构在保税区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全面落实中东欧国家企业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争取进一步放宽文化创意、科研创新、金融、跨境物流配送等准入门槛与跨国公司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运营业务有关的职能企业业务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竞争中性的管理制度。
三、保障举措
17.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宁波保税区中东欧经贸促进领导小组,下设中东欧经贸促进办公室,统筹推进我区与中东欧国家开展经贸合作的各项工作,对接落实省市战略决策部署,争取上级工作支持,制定并实施对接工作方案,建立定期工作协商机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举措,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18.加强政策支撑。加快复制推广各类开放先行先试平台的经验政策,积极争取赋予“政策从优、自动适用”原则,推动示范区在贸易、投资、金融、人员流动等领域探索政策创新。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设立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专项资金,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19.强化任务考核。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建立完善中东欧经贸合作区建设工作推进保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进度要求,强化中东欧经贸合作区建设工作考核,落实工作职责,强化推进责任,确保中东欧经贸合作区建设早出成效、多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