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商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企业出口信保补贴等项目申报的通知
奉商务【2021】24号


各镇(街道))工贸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我区企业在出口信保等项目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扶持政策


  (一)支持企业拓展境内外市场


  1.对纳入跨境电商统计平台且正常运作及填报的企业,每家每年补助跨境电商平台经费5000元;对新纳入跨境电商统计平台且按时填报的企业,每家补助跨境电商平台经费1万元(该项补贴企业免除申报,根据跨境电商平台数据经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核实确定)。


  2.对企业当年在港澳台地区商标注册成功的,每件商标补贴5000元,在国外商标注册成功的,每件商标补贴1万元,按马德里协定多国注册商标成功的,每件商标补贴3万元。


  (二)完善企业出口避险减负服务体系

  

  1.对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的,统一按保费的25%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鼓励小微企业加入出口信保政府统保平台,当年保费在宁波市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奉化区级财政全额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以上两项补贴企业免除申报,无需提供相关资料,根据宁波市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或人保公司提供的数据经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核实确定)


  (三)鼓励企业利用外资

  

  1.对新引进的外资企业(含增资、并购项目),从商务部门备案或审批日期算起2年期限内有实际外资到位的,按年度统计口径每百万美元给予0.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万元。对纳入外资统计的,通过固定资产投入方式的实到外资,按每百万美元给予0.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万元。


   (四)积极引导企业“走出去”

  

  1.企业在境外每新设1家投资额在20万美元及以上办事处的,一次性补助2万元;在境外新开设1家投资额在20万美元及以上贸易公司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在境外每开设1家实际投资额在100万美元(含实物投资)及以上的生产、加工型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进驻宁波市商务委认定的境外工业园的,另补助10万元。鼓励和支持企业境外自建海外仓,每个国家的海外仓一次性补助20万元;境外租用设立的海外仓,每个国家的海外仓一次性补助10万元。

  2.对年度境外工程承包营业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营业额达到1500万美元以上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3.对当年新增服务贸易企业且服务贸易额达到30万美元(含)以上,给予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当年企业服务外包执行在3000万元人民币(含,且包括等值外币,下同)以上的,给予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给予1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4.对企业获得区级以上文化产品出口企业称号且当年出口额在200万美元(含)以上,给予10万元人民币奖励。

  对上述企业项目补贴,其费用开支低于补贴金额的,按实际费用支出给予补助。

  二、申报要求

  

  1.以上申报的各项内容,请选择附件1至附件4相对应的表格,一张表填报一个项目,并提供所规定的相关资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

  2.申报受理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2021年8月13日,所需资料上报到奉化区商务局外贸科、外经外包科(奉化区河头路151号北侧609办公室、603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请企业及时申报。
 

  3.资金兑现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奉化区商务局  外贸外资科  88972805
               外经外包科  88906316


宁波市奉化区商务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