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工作委员会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强化沪甬人才合作先锋区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
甬新党发〔2021〕9 号


为加快推进沪甬人才合作先锋区建设,以人才创新发展引领宁波杭州湾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建设长三

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标志性战略大平台,助推宁波全面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根据《沪甬人才合

作先锋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甬人才办发〔2021〕1号),结合新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先锋区人才创业专项支持”。建立总额10亿元的先锋区人才创业专项支持资金,专项支持人才

项目在先锋区等孵化、中试和产业化。人才项目入选“前湾领航计划”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其创办企业5

年内,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按3年内新购设备投入的30%、新发生研发投入的30%、新增产业

化场所租金,再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发展资助。人才项目申报入选宁波市及以上引才计划的,新区最高给

予 1:1.2 配套资助;加大引才奖励,全职引进且在新区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引才计划”人才的机构(个

人),分别给予其不超过100万元、60万元的引才奖励,分阶段按比例兑现经费。顶尖人才项目“一事一议”、最高 1 亿元的资助。


二、实施“人才项目贡献专项奖励”。入驻先锋区等的人才项目,自企业注册之日起5年内,企业实现的利

润总额和增加值总额所形成的新区可得财力部分按80%标准奖励企业;企业引进人才(年薪超过20万元)工资

薪金收入形成的新区可得财力部分按90%标准奖励人才,或享受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贡献奖励


三、建立人才项目投入保障机制。设立若干个与产业(平台)合作的人才科技基金,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

导、人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项目投入机制,重点支持宁波市及以上引才计划项目在先锋

区创业,优先保障对沪甬人才项目的持续支持。


四、创新突破人才认定标准。坚持人才认定企业说了算, 对入驻先锋区等的企业,根据企业产值、税收、

创新、贡献等情况,给予企业一定数量的人才认定自主权,经企业认定的人才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政策。坚持

人才不求所有、但为所用, 试点开展沪上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突破社保、个税、年龄等限制条件,并推行人才

分类认定互认,人才职称、职业资格通用等创新举措。


五、实施“沪上专家年薪资助”。入驻先锋区等企业聘用沪上专家从事研发、设计、技术和管理岗位,每年

度在新区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有创新成果,按企业(单位)支付给沪上专家年薪,分50万(含)-70

万元、70万元(含)-100万元、100(含)万元以上等三个区间,由新区财政分别按每人 30万元、40万元、50

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资助,资助以3年为一个周期。


六、推出“青春湾区升级版”。世界知名高校、国内重点高 校紧缺专业大学生(毕业两年内)到先锋区等

企业工作,按本科生2万元、硕士生4万元、博士生6万元的标准给予生活安居补助,且按本科生25万元、硕士生

30万元、博士生 3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优惠(或补助)。给予世界知名高校、国内重点 高校紧缺专业大学

生“四免一补”游学大礼包,即免费入住ALA&CO人才社区、免费游玩景点和体验企业文化、免费享受“未来

工作技能学习计划”、免费享受就业导师计划,给予实习补贴2000元(实习期不少于2个月)。


七、推出“工匠湾区升级版”。入驻先锋区等企业新引进技师、高级技师,按技师 1.2万元、高级技师3万

元的标准给予生活安居补助,且按技师20万元、高级技师2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优惠(补助)。知名人力资源

服务机构为企业推荐(派遣)技能人才,根据人才技能等级情况,给予服务机构最高50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

大力引进知名引才育才机构,新区以政府购买服务、场租补助、地方贡献奖励等形式,支持其为企业引育各类紧缺人才。


八、推出“幸福湾区升级版”。高端人才(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为领军及以上人才)到新区休养,可免费享

受星级酒店住宿、自助用餐、最美湿地公园游玩。在新区工作的重点高层次人才(需经新区人才分类认定),可

享受酒店优惠协议价、景区门票折扣、交通出行补贴、免费健康体检、新春慰问礼包、医疗保险补助等六项人才

服务政策。


本政策从发文之日起试行,到 2025年12月31日止。本政策为沪甬人才合作先锋区专项政策,对同一人才涉

及多项政策涉及的奖励、补助的,按“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政策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职能部门

(单位)另行制订。




中共宁波市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工作委员会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