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政府办 开发区管委办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工业企业“龙腾”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仑政办〔2019〕7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开发区)工业企业“龙腾”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北仑区(开发区)工业企业“龙腾”工程实施意见


  为全力打造“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示范区,全面实施“双城”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做大做优做强,更好地发挥其产业支撑和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北仑区工业经济优质高效发展,经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培育目标


  努力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总部型、高新型、上市型、品牌型、带动型的“五型”企业集群,构建形成“龙头引领、骨干支撑、优势活跃、梯度发展”的现代化工业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北仑区百亿元、十亿元、五亿元企业数量实现较快增长,其中产值超百亿元企业达到10家,超十亿元企业达到50家,超五亿元企业达到100家。


  二、申报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在北仑区(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主导产品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有明晰可行的发展规划,有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较高的企业管理水平和优秀的企业经营管理团队。


  (二)选择条件(以下条款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具有较大规模、对全区产业发展有较大支撑作用的龙头骨干企业,年产值超过10亿元;


  2.具有较好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年产值超过5亿元;


  3.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对区域贡献较大的企业,年纳税额超过5000万元;


  4.已上市企业或者进入上市程序(申报材料被中国证监会受理)的拟上市企业,且年产值2亿元以上。


  (三)否决条件


  1.未完成节能减排等刚性目标任务;


  2.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质量事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者群体性事件并负主要责任;


  3.企业存在重大逃税、骗税、骗取扶持资金等行为。


  三、扶持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扶强扶优的原则,整合政策资源,强化对“龙腾”工程重点企业的政策支持。


  1.对于工业企业(集团)产值首次突破千亿元、百亿元、十亿元的,分别给予其经营团队累计最高300万元、15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2.纳入新一轮“龙腾”工程企业名单的企业中,对发展质量好、产出效益高(年度实缴1000万元以上且亩均税收20万元以上)、资源消耗低的龙头骨干企业进行分类扶持:其中,“246”产业领域的企业(集团),且年产值20亿元、税收2亿元以上的,结合产出情况给予重点扶持;对年实缴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集团),按照综合效益、增长幅度等情况进行分类分档扶持。    


  3.积极培育上市企业,拟上市公司完成股改后到宁波市证监局进行IPO备案的,奖励200万元;申报材料被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再奖励400万元;在境内外成功首发上市后,给予公司管理层奖励600万元(如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本区不足1亿元的,奖励额度按50%执行)。区内企业在境内通过买壳或购并等方式实现上市,并把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本区的,给予公司管理层奖励600万元。


  4.鼓励“龙腾”工程企业对本地企业兼并重组,区内“龙腾”工程企业对本区域企业或其资产实施兼并重组而导致成本增加的,在完成重组资产产权过户或工商变更登记后,按重组所涉资产增值额的5%给予300万元以内的补助。对列入区政府帮扶名单、面临暂时困难的潜力型企业或其资产实施兼并重组的,按上述补助标准上浮50%兑现。


  5.鼓励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提升发展,对首次认定为市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制造业“三名”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市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享受市级相应扶持政策。对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装备产品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5万元的补助。


  6.加强对企业的政策辅导,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宁波市“246”产业集群发展及上级其它各项鼓励政策。


  (二)优先保障要素资源。优先满足“龙腾”工程企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电、水、气、汽等各类资源需求向重点企业倾斜。完善政企银联动协调机制,化解企业融资、担保等方面的困难。优先保障人才政策向重点企业倾斜,加快人才要素集聚,保障人才需求。


  (三)深入优化直通服务。建立健全“一家重点企业、一位区领导联系、一个部门负责、一条龙服务”的行政直通车服务制度。对企业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相关联系领导和部门要全心服务、全程跟踪、全力落实。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进一步简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程序,规范涉企收费和行政执法行为。


  (四)强化公共服务配套。对重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优先给予各类社会荣誉。对有突出贡献并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员,优先吸纳到各类群团组织中来。对“龙腾”工程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积分上给予倾斜支持。对企业的公共服务配套、人员培训、社会管理、企业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以及企业员工在住房保障、医疗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各单位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可对“龙腾”工程重点企业予以适当倾斜。


  (五)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发挥媒体、宣传部门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龙腾”工程企业在做大做强、致力实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区上下营造关心、支持和服务重点企业的良好氛围。


  四、管理办法


  (一)确定名单。采取企业自荐、街道、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推荐申报情况进行初选,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并进行公布。


  (二)综合评价。根据本意见相关条款,定期对名单内企业发展进行综合评价,建立企业发展档案。


  (三)动态管理。对纳入名单的企业,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每年实行动态调整。对符合条件的新增企业,补充纳入名单并予以公布,列入当年享受相关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龙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龙腾”工程的统筹推进,组织实施重大事项,作出重要决策,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龙腾”工程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提出企业名单,牵头开展综合评价并进行动态管理,做好企业日常联系协调,帮助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跟踪监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常态化跟踪监测制度,完善企业运行情况定期报表和综合评价制度,定期对企业运行情况进行预测分析,适时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联席会,及时掌握重点企业、行业发展情况,积极为企业提供产业政策、投资导向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各街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辖区企业的跟踪促进;各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针对性跟踪监测和促进工作。


  (三)加强多向互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职能部门、街道的横向沟通,主动协调解决重点企业项目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做到信息互通、协调互动。强化政府部门与企业纵向交流,更加注重企业对政府部门的服务评价,深化重点企业服务满意度测评,将重点企业对区级职能部门、街道的评价与年度考核挂钩。


  (四)加强梯度储备。围绕区域重点产业区块深度开发、重点产业链延伸等方向,狠抓招商引资,加强新一轮重大优质产业项目谋划,落地生成一批高端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及时将新谋划项目、在建项目纳入培育管理范围,为重点企业培育提供后劲支撑。


  六、其它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2019年1月1日起符合本意见扶持条款的参照本意见执行。原《北仑区(开发区)新一轮工业企业“龙腾”工程实施意见》(仑政办〔2017〕76号)同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