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市级工业设计园区申报及市级工业设计园区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动“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工业设计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2016年市级工业设计园区申报及市级工业设计园区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市级工业设计园区申报
1.申报对象:在宁波地区已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有较强的设计创新能力,以工业设计作为主要目标,有较强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和自主创新工作,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的创意园区。
2.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报企业根据《宁波市工业设计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可在宁波市经信委网站政策法规栏下载)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及证明材料(见附件1、2),并将所有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加封面、目录及页码,于2016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纸质及光盘),报送市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办或宁波市工业设计联合会。
二、市级工业设计园区复核工作
1.对象:已认定市级工业设计园区(见附件3)。
2.相关材料及要求:企业需填写市级工业设计园区情况表及证明材料(见附件4),于2016年11月10日前将材料一式3份(纸质及电子稿),报送市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办或宁波市工业设计联合会。
各地收到通知后,请认真做好本地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及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市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办徐红,联系电话:87185146,电子邮箱:xuh@nbeic.gov.cn;宁波市工业设计联合会金轲,联系电话:87806786,电子邮箱:nbdesign@qq.com。
附件:1.宁波市工业设计园区申报表
2.主要工业设计企业情况表
3.已认定市级工业设计园区名单
4.市级设计工业园区情况反馈表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