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5〕212号)等精神,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商标意识和品牌价值理念,优化商标品牌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品牌强区”建设步伐,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着力推进“质优宁波”建设,以“品牌兴企强区”为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职能转变新形势,按照依法保护、促进运用、科学管理、营造环境的方针,提升品牌的运用、管理和保护综合能力,完善巩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品牌发展机制,着力营造有利于品牌创造的创新环境、品牌利用的市场环境和品牌保护的法治环境,着力培育、扶持、保护和发展一批驰(著、知)名商标,提高我区品牌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在全区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品牌培育、管理、运用和保护工作机制,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意识和运用商标品牌的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上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商标市场价值愈加显现,商标品牌在区域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使商标战略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中发挥出更大的促进作用。
(二)具体目标
1.商标注册——全区企业商标申请数、注册数及有效注册商标总量三个指标以2015年数据为基础,以年均7%左右的增长势头,到2020年末,全区累计拥有的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0000件。
2.品牌培育——提升企业创牌层次,积极培育、重点发展驰(著、知)名商标,力争新增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2件,新增省著名商标10件以上,新增市知名商标25件以上。以2015年数据为基础,到2020年末,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总量4件,浙江省著名商标总量40件以上,宁波市知名商标总量75件以上。
3.品牌运用——落实好“商标质押百亿融资行动”,挖掘商标品牌自身蕴含的经济价值,积极搭建银企融资桥梁,力争推动商标权质押融资贷款实现零突破,体现品牌价值,扶持企业发展。
4.品牌保护——商标品牌权益保护机制不断完善,部门协作和区域协作水平显著提高,商标品牌保护力度明显增强,保护渠道基本建立。企业商标投诉答复率达100%,商标案件明显减少。
5.品牌管理——行政指导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商标品牌管理能力明显增强,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均建立完善的商标品牌管理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打造品牌发展新优势
将商标品牌建设作为“质量强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化商标品牌战略的基础功能,加大“名品”、“名企”培育力度。结合“
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目标,在继续提升我区注塑机、汽车零配件、文体用品、海洋装备、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品牌形象的基础上,重点扶持一批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以及海洋经济等带动力大、集聚性强的新兴产业重点企业,鼓励企业从科技创新、品牌营销、信用管理等方面夯实产品品质和品牌发展基础。
(二)积极培育科创产业商标品牌建设
实施小微企业和创业孵化企业商标品牌专项行动,提前摸底介入,以上门走访、集中培训、专项辅导等多种方式,鼓励、引导我区小微企业和创业孵化企业及早注册商标,做到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品牌营销、企业发展“四同步”,逐步打造商标品牌核心竞争力,助力提升全区小微企业和创业孵化企业在商标注册、应用、管理和保护等环节的能力和水平,加大自主商标培育,提升企业产品品牌附加值。
(三)深化实施走出去战略
大力引导出口企业注册、使用自主商标品牌,重点推动商标国际注册。鼓励出口企业把贴牌加工与创立自主商标品牌结合起来,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品牌出口比例,继续大力推进我区出口企业商标注册工作,重点提高高附加值的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大力鼓励和积极支持出口企业在主要出口国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努力做到产品出口到哪里,商标注册就覆盖到哪里,实现市场拓展和商标注册同步,以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提高产品档次和品牌竞争力。
(四)加强特色品牌资源管理
鼓励涉农企业、经济组织运作农产品商标,大力推广“公司(农民合作社)+商标+农户”的经营模式,支持优势涉农企业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以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重点,大力推动农产品注册和品牌培育。
(五)持续推进品牌指导站建设
积极营造区域品牌建设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品牌指导站开展信息咨询、上门服务、宣传培训,做好对联系企业的商标品牌指导、培育和维权等工作,发挥好其在推动商标申报注册、提升商标品牌理念、扩大商标工作影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市级品牌指导站“星火计划”的要求,积极争创市级示范指导站。
(六)推动实现商标品牌的融资功能
鼓励驰(著、知)名商标企业实施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市场经营策略,加强商标品牌的层级化、差异化管理。认真落实“商标质押百亿融资行动”,积极搭建融资平台,鼓励品牌企业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用活无形资产,加快市场融资,增强实体经济发展后劲。探索建立商标质押风险补偿、利率优惠等机制举措,有效调动企业开展商标权质押积极性,破解融资难题。
(七)积极开展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创建
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为指导,做好全区商标规范使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有效运用等方面的工作,推进商标战略与我区经济工作深度融合。依据《浙江省商标示范县(市、区)评价指标》,做好数据收集和自评,建立较完善的商标保护工作机制,力争成功创建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县(市、区),推动有条件的街道和企业申报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形成有特色的商标战略可复制经验,充分显示商标对我区经济转型的积极作用。
(八)加强商标品牌战略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活动,充分利用广告媒体、网络技术、各类商务平台、展会论坛等传播途径,引导树立品牌意识,强化对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示范单位宣传报道,展示优质品牌,推广成功经验,提升管理水平,营造良好创牌氛围。鼓励各类协会、龙头企业等开展商标品牌战略研究,举办商标与企业竞争力、商标与区域经济发展论坛、商标发展成就展示等活动。各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同开展品牌集中宣传推介,做好品牌宣传策划等,为深化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营造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我区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机制,在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由区发改局、区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局(经信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农林局、各街道等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
(二)完善扶持政策。完善品牌发展各项扶持政策。加强对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财政支持,增加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商标重点保护、管理培训和品牌形象宣传、品牌培育基地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驰(著)名优质企业开展商标质押融资贷款业务。对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基地内商标企业,在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配置方面予以优先安排。驰(著)名商标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在政府采购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对于被新认定的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参照我区浙江省知名商号的奖励政策,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纳入目标考核体系。适时将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相关内容纳入北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统计支持体系,完善商标品牌创建水平考核评价指标,逐步将有关商标发展数据、商标品牌培育、服务平台建设、商标品牌示范创建以及商标品牌企业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度等指标列入商标品牌建设目标,同时要将商标品牌相关工作列入“质量强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推动落实。要切实加强对战略实施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将我区商标品牌战略引向深入。
本意见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