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办:
根据《中共余姚市委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党发【2015】3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6年度“小升规”企业政策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奖励内容
1、2016年度的“小升规”企业,奖励2万元(具体名单详见余经发[2017]18号文件,宁波财政资金)。
2、对当年首次“小升规”且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15%以上的企业,奖励5万元。
3、对当年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30%以上且新评为宁波市“小升规创业之星”的企业,奖励10万元。(根据甬经信中小[2016]105号文件,新评为宁波市“小升规创业之星”的企业有:宁波舜宇红外、宁波艾尔通风设备、余姚市晨阳汽车零部件、宁波大叶园林科技、浙江杭州湾盐业配送、宁波朗迪制冷零部件、浙江声波管阀实业、余姚市舜炬光电、宁波姚嘉电子科技。
(二)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好《余姚市工业经济若干奖励、补助申请表》,同时申报奖励内容2或者3的企业附2015年、2016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国税盖章确认)或者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对当年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偷税、侵权、欺骗等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不予申报。
请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办接通知后,做好符合条件企业排摸及申报工作,纸质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中小企业科,截止时间为8月4日。联系人:陈利浓,电话:62831689。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