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宁波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7年宁波市制造业重点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经济开发区、“千人计划”产业园企业服务科:
现转发《宁波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7年宁波市制造业重点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经信组〔2017〕182号),请组织有关企业按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相关材料于2017年9月11日前送至市经信局信息产业科,联系人:陈高年,电话62831705,13858213008,邮箱:305285800@qq.com。
根据《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甬经信综调〔2017〕174号)文件精神,政策支持如下:按照实际投入给予不超过20%、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二)平台认定后三年内,按其运行服务的绩效考评结果,每年分档给予奖励,包括考评奖励和年度新投入补助。
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平台,给予考评奖励100万元和年度新实际投入20%的补助。奖励和投入的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下同)。
对考评结果为良好的平台,给予考评奖励80万元和年度新实际投入给予15%、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对于考评结果为合格平台,给予考评奖励50万元和年度新实际投入给予1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附件: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宁波市制造业重点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