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奉化市支行关于印发《奉化普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农发银行、区各商业银行、区邮储银行、奉化农商银行、奉化罗蒙村镇银行:
为全面发挥金融普惠的作用,积极支持小微企业持续稳步发展,我支行根据奉化实际制订了《奉化普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奉化市支行
2017年5月24日
奉化普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普惠金融的目标是让公众得到公平的金融服务和支持,不让金融成为协调、包容发展的障碍,让金融成为特殊群体发展的助推器。当前,小微企业依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金融服务力度不够、金融产品及相关政策传导不力等困难。小微企业是普惠金融支持的重要对象,发展小微企业特别是制造业,是奉化撤市设区后推动“五倍速五提升”计划,实现“后来居上、最美最好”的重要抓手。把普惠金融工作引向深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各金融机构应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支持小微企业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切实发挥金融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围绕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以破解小微企业抵押、担保难为突破点,通过“政策扶持”、“信贷支持”、“数字普惠”和“精准服务”等多种措施,探索建立一套完整的、可持续的“金融支小”服务体系,努力增加小微企业有效信贷投入,全面提升小微企业的服务水平,促进辖区经济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1.增总量。推动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直接债务融资和其他融资渠道多元发展,保持小微企业贷款合理、稳定增长,贷款覆盖面不断扩大。力争2017年末小微企业贷款户数比年初增加450家,小微企业贷款比年初增加15亿元,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企业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余额逐年增加,力争2020年末,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到45%以上。
2.调结构。坚持有扶有控、区别对待的原则,结合奉化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强对奉化科技型企和“6+1”新产业体系[“6+1”产业体系:新动力、新时尚、新装备、新信息技术、新健康、新材料为代表的六大特色板块产业及工业创新设计、科技服务、检验检测等为代表的一批生产性服务业。]的信贷投入,确保奉化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力争2017年末科技企业贷款和“6+1”新产业贷款增速高于小微贷款增速。
3.降成本。金融机构要树立协同发展理念,通过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实施优惠减免政策,主动让利小微企业,通过创新转贷还款等方式降低企业转贷成本,使辖区小微企业财务成本逐年下降。
4.强服务。通过开展多维度的金融宣传和举办各类银企对接会等手段,使小微企业获得更全面、更优质的金融服务。通过开展小微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保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三、活动内容及主要工作措施
(一)“政策扶持”
1.人行奉化市支行出台《奉化普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2.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争取推出多层次的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措施,如设立科技信贷风险池,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实施对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激励等多种手段,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3.运用MPA、存款保险、合意贷款、再贷款、再贴现、实施差别准备金率等手段支持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发展,夯实金融支小基础。
4.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逃废债活动,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信用奉化建设,全力建设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服务平台,拓展平台信息内容,更好地实现信息共享;会同区金融办、银监办和法院等部门积极开展打击逃废债活动,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信贷支持”
1.扩总量。一是金融机构要结合奉化5大支柱行业[2 五大支柱行业:气动元件、汽车零部件、时尚纺织服装、家居厨卫和海工装备]2和“6+1”新产业体系的发展情况制定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目标。二是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各基层商业银行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并将信贷资金向奉化小微企业倾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积极调配资源,努力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任务分解工作。
2.调结构。一是要结合“工业制造2025”要求,重点支持制造业等实体经济企业,优化金融资产配置效率。二是抓住宁波市开展全国科技金融结合试点的契机,联合科技局,建立科技信贷风险基金,创新合作模式,增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投入。建立科技企业数据库,将全区科技企业名单印发给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3.解难题。金融机构要从拓宽小微企业抵质押范畴着手,积极推进信贷产品的创新,认真做好奉化特色信贷产品的增量扩面工作。一是金融机构要积极发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和专利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发展不动产余值再抵押业务,增加小微企业授信总量。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在风险合理共担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小微企业担保贷款业务,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风险缓释和信用增进手段。力争2017年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业务同比增长50%以上,2017年末在保余额达5.5亿元,合作银行增加1家以上。三是金融机构要加强和保险公司合作,积极发展城乡小额保证保险贷款业务,缓解小微企业抵押担保不足问题,力争2017年末城乡小额保证保险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5%以上。四是积极推进“出口退税信用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税务贷”等奉化特色信贷产品的增量扩面工作,力争2017年末上述三项信贷产品累计发放贷款4.7亿元以上。五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要求每家金融机构每年至少推出1只符合小微企业需求的新信贷产品。六是会同奉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通抵押贷款房产权属查询绿色通道,加快银行放贷速度,满足小微企业“短、频、快”的资金需求。
(三)“数字普惠”
1.推进“移动金融”发展。积极推进网银业务、手机支付业务和手机信贷业务等“移动金融”业务,将更多、更先进的支付手段服务于小微企业。一是督促金融机构大力推广网银业务。力争至2017年末辖内80%的单位客户开通并使用网上支付业务。至2020年末,90%以上的单位客户开通并使用网上支付业务。二是发展手机支付业务。各金融机构要结合奉化特色行业和产业,在某一特色领域的小微企业开展手机业务推广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将手机支付业务推广到小微企业。力争2017年在渔业等领域试点并推广使用手机支付业务。三是组织开展“电子支付应用示范村”创建活动。力争2017年末完成2个“电子支付应用示范村”创建任务。四是积极推广手机信贷业务。金融机构要采取多种措施,使广大小微企业能便捷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2.大力推进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助农服务点承办银行要依托服务点平台,积极拓宽服务功能,稳步推进电子商务服务点工作,力争2017年末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的覆盖率达55%。
3.全面推广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系统。一是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组织基层对公网点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力争2017年末对公银行网点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比例达65%以上。二是各金融机构要结合“电子支付示范区”创建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小微企业开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力争2017年末开通率达到65%以上。
(四)“精准服务”
1.降成本。一是优化利率定价模式,主动让利小微企业,原则上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控制在30%以内。二是创新转贷还款方式。金融机构要运用年审制、循环贷款、续贷通、分期分段式等还款方式创新,优化小微企业还款、续贷流程,降低企业转贷成本。
2.送政策。金融机构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货币政策、外汇政策、特色信贷产品及新型支付工具等相关金融知识带给广大小微企业。一是要通过奉化日报、奉化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各类新闻宣传。原则上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宁波银行和农商银行每年至少开展二次新闻宣传,其他银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新闻宣传。二是组织开展各类现场宣传。金融机构要根据各自服务对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现场宣传活动。三是加强银企对接,组织客户经理主动下乡进企业,了解企业需求。
3.重保护。金融机构要认真服务小微企业,保障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人行奉化市支行将发放金融支小消费者保护服务问卷,了解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并督促金融机构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人行奉化市支行将成立“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推进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做好部门的组织协调,牵头实施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大难题。
2.金融机构要建立以行长为负责人的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具体联络人员,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活动的组织领导。同时,要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信贷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可行、宣传方案到位。实施方案、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名单于5月31日前报送至我支行。
(二)实施动态监测
1.建立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专项统计制度。从2017年起,建立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创新产品、科技金融、5大支柱行业和“6+1”新产业的专项统计制度。各金融机构要根据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专项统计制度,落实专人,做好金融支小的专项统计工作,并于每季季后10日内向我支行上报金融支小相关报表。
2.金融机构要认真总结金融支小的工作经验,及时上报我支行。我支行将对金融支小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通报,将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编发简报、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
(三)组织专项竞赛
我支行将制订出台《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服务专项竞赛活动方案》,组织金融机构开展专项竞赛活动。金融机构要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11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我支行。年末,我支行将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通报。
(四)强化考核评估
1.完善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管理办法,定期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对等级为优秀的单位通过奉化日报、奉化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2.将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和服务情况纳入对金融机构的综合考评范围,考评结果与金融机构存款账户招标和货币政策运用相结合。
3.金融机构要明确责任,把金融支小专项行动的任务和责任细分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同时,要建立“金融支小”考评细则,完善奖惩机制,加强动员、监督和考核,充分调动部门和个人积极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