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企业服务责任人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县企业服务中心:
为深入开展践行“三严三实”、精准服务企业活动,加强企业服务队伍建设,规范企业服务责任人工作,夯实企业服务组织基础,根据《中共宁海县委办公室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践行“三严三实”、精准服务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5〕56号)精神,县企服办制定了宁海县企业服务责任人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海县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企业服务责任人工作制度
一、实行岗位任期制度。企业服务责任人服务对象是全县规上企业和优质成长型小微企业。县级部门、乡镇(街道)企业服务责任人由中层干部担任。企业服务责任人对联系企业进行长期跟踪服务,任期3年,每年实地走访服务企业不少于4次。县级部门企业服务责任人本单位内原则上不随科室和职务调整而变更;乡镇(街道)企业服务责任人在本乡镇(街道)内同一单位内原则上不随工作、职务等变动而变更。
二、工作载体制度。企业服务责任人工作云(简称“企服云”)是企业服务责任人服务企业工作的网络载体。企业服务责任人服务企业情况要在“企服云”相关栏目内及时记载。“企服云”首次登录方法:手机微信搜索“宁海县企业服务中心(nh-8718)”,点击、加“关注”进入“宁海县企业服务中心”公众平台,点击底部菜单“企服云”,选择“进入服务云”,按相关提示操作即可登录。
三、企业困难(需求)解决流转制度。企业服务责任人是解决企业困难(需求)的“第一接收者、第一协调者、第一处理者”,要依法依规尽力破解企业面临的困难(需求)。对于难以协调解决的企业困难(需求),要紧紧依托县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企服办”)和县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企服中心”)这两个平台,切实提升协调解决力度和效率;对县级部门无法解决的企业困难(需求),相关企业服务责任人应及时通过“企服云”流转到县企服中心(县8718平台),期间,相关企业服务责任人应继续跟踪企业困难(需求)的处理进程。对已经解决的企业困难(需求),及时将解决结果反馈给企业;对于经县企服中心(县8718平台)流转或专题组会商仍无法解决的困难(需求),县企服办按有关程序报县级层面或市企服办协调,在此期间,相关企业服务责任人应及时与企业沟通、并做好解释工作,经协调仍无法解决的,企业服务责任人应根据答复内容及时向企业反馈,争取其理解。
四、企业服务排行榜制度。建立解难帮需排行榜、政策服务排行榜、走访联系排行榜等企业服务责任人服务排行榜,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服务责任人服务企业工作情况。
五、考核激励制度。对各级各部门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需求)的实际效果和企业服务责任人工作作风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开展关于“企业服务责任人、政府部门、中介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根据不定期督查、满意度评价、企业服务排行榜等基础数据和指标,每年表彰一批优秀企业服务责任人。
企业服务责任人岗位职责
企业服务责任人是解决企业困难(需求)的“第一服务人”,是服务企业的联络员、政策宣传员、企业问题协调员和服务企业信息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禁令”、市委市政府“20条措施”和县委“20条意见”,从严从实进企服务,不干扰企业生产经营。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与对口服务企业保持紧密联系,首次实地走访时向企业递交“干部联系企业信息公开卡”,作出服务承诺。每年实地走访服务企业不少于4次。对口服务企业主动邀请的重大会议或活动必到;发生重大劳资纠纷必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到。
二、全面了解对口服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重点掌握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需求,加强综合协调和各方联动,着力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三、主动听取企业对政府服务、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通过县企服中心(县8718平台)“企服云”流转到相关部门,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及时反馈给企业。
四、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县助企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主动推送、解读对口服务企业适用政策,帮助企业了解掌握政策、运用政策,使惠企政策真正落地。
五、及时将服务企业情况登记到县企服中心(县8718平台)“企服云”,真实记录企业基本情况、联系走访企业情况、政策有效推送情况、企服责任人自行协调解决的困难(需求)情况、企业自主解决的困难(需求)情况、通过县企服中心(县8718平台)
流转解决的困难(需求)情况、企业对政府的建言诉求等。
六、完成县企服办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