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质监局行政审批“同城通办”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协会学会、市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宁波市质监局行政审批“同城通办”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遵照执行。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7月25日
宁波市质监局行政审批“同城通办”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同城通办”工作模式,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和“多点受理、同城通办、信息共享、审管联动”的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省政府提出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服务集成改革的要求,突破地域限制,打破层级界限,推动行政审批纵向、横向全面贯通,实现全市范围无差别“一窗受理”,使企业和群众办事“距离最近、时间最短”,使审批部门“纵向同质、横向不限”,使行政审批服务实现更高质量的“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重点突破,分步推进。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企为原则,分步推进,务求实效。把社会需求度高、群众要求迫切的事项推出先试先行。然后,待试点工作机制基本成熟、运行基本平稳时,逐步全面铺开,并进一步深化。
(二)功能互补,优化流程。质监行政审批管理信息化系统是全省质监行政审批的工作平台,“同城通办”试点工作必须依托这一信息化优势,并加强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数据对接,让数据在网上跑代替申请人在路上跑,使省、市及各区县(市)之间,实现权限平衡,数据互通。
三、工作目标
依托并整合市县两级行政审批资源,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合理优化审批流程,“同城通办”与“市县同权”相结合,“标准化+”与“互联网+”相结合,一窗受理和后台流转相结合。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权力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审批事务“跑上跑下”的现象;通过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实现市县两级之间、各区县(市)之间行政审批服务的均衡化;建立市县协同联动的审批业务管理和流转机制,实现异地受理或异地办理。
四、职责分工
(一)市质监局职责:改革试点方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审批流程的设计;相关制度建设;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协调行政审批平台的建设;全市质监行政审批队伍的业务培训;对各区县(市)局行政审批工作的考核。
(二)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职责:改革试点方案的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队伍建设;本部门审批和监管力量的统筹;收集并反映试点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对基层站(所)的业务培训。
五、实施步骤
总体分三步实施:
(一)第一阶段:就近跑。2017年7月开始启动。
试点审批主要事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
主要任务:针对目前复核事项尚未实现网上受理,办理距离不等,材料传递效率差等问题。建立相关制度,统一工作标准,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审批流程,达到试点审批事项实现全市就近办理的目标。
(二)第二阶段:网上跑。2017年9月开始启动。
试点审批主要事项:
1.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2.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重点类);
3.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4.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
5.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6.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7.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非重点类);
主要任务:大力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所有审批事项实现网上流转,推进审批事项“零跑动”。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审批业务平台;合理分配审批权限,完善数据传输管理。达到审批事项实现网上申报、异地受理、属地办理的目标。
(三)第三阶段:掌上跑。2018年开始。
主要任务:进一步拓展“一窗受理”和“同城通办”改革的深度和广度。在业务相对集中的地区所属的基层站(所)或分局开设窗口,把行政审批服务向基层进一步延伸;对于涉及量大面广的审批事项,开发手机小程序,推进行政审批掌上服务。达到审批事项实现掌上通的目标。
六、审批流程
申请人可以选择全市范围内市县两级任一质监行政审批窗口提交申请,市县两级质监窗口实行无差别受理和即办件的无差别办理。
(一)申请受理
1.网上申请的受理。根据申请人的选择,审批平台将申请办件推送到相应部门的受理岗位。收到申请的受理人员应当按照网上受理的相关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相应处理。
2.窗口申请的受理。窗口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应当按照窗口受理的相关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相应处理。
(二)办件处理
1.即办件的办理。审批部门在受理即办件的申请后,应当按照即办件的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2.承诺件的办理。审批部门在受理承诺件的申请后,经过相应的审批平台,将办件提交至相应审批部门。
3.许可送达。审批部门在完成审批后,制作并打印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快递邮发申请人,同时将审批结果函告市县两级相关监管部门。
4.材料归档。审批材料由审批部门负责归档。异地受理的办件,受理部门应当将受理阶段的材料和申请材料一同发审批部门;异地办理的办件,审批部门应当负责材料的归档管理。
七、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就近、快捷,实现“一窗式受理”,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内容。不但要打破本地地域的限制,更要打破本位思想的束缚,让“同城通办”切实达到便民、利民、利民的效果。
2.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一是首问负责制。各级质监窗口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收到试点事项申请的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相应处理,不得推诿、拖延。二是许可通报制度。许可一家,通报一家,及时将许可信息通报给相应证后监管部门。
3.强化考核监督,加大推进力度。市局将对全市各区县(市)质监窗口试点工作中制度建设、责任落实、措施到位、业务能力、审批时效等方面进行考核,并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4.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和阶段性报道,提高“同城通办”的知晓度,引导企业和群众申请“同城通办”的积极性,扩大质监的影响力,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