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政策文件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挥服务市场主体职能努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
甬市监综〔2017〕201号
2017-08-24 890次


各区县(市)局,各功能区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大力服务我市“名城名都”建设,紧紧围绕“稳增长、促发展”大局,以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为抓手,充分发挥服务市场主体职能,引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我市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高地”,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市场主体“宽进严管”,积极打造既宽松准入、又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1.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和办理事项的全覆盖。建立健全互联网企业登记申报系统,推行线上登记新模式,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做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归档,促进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办事平台融合发展,实现企业登记“零跑动”、“零见面”,方便海内外投资者和高层次人才远程登记。


    2.逐步取消企业名称核准,全面开放企业名称库。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对尚未列入国家行业分类的新兴业态和行业,可依据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进行名称登记;向社会全面开放全市企业名称库,充分释放企业名称资源,提高企业名称申报成功率;对法律法规未作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名称的权利,鼓励企业自主申报。


  3.突破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瓶颈制约,试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按照源头可溯、信息可查、风险可控的要求,支持在特色小镇、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园、创业园区等地试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在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并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后,可免予提交租赁协议等使用权证明文件。针对不同行业,分类实施,持续推进“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登记”、“集中办公”、“住宅商用”和“工位号”登记,进一步释放各类场地资源,降低创业门槛。


  4.大力引导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请简易注销登记,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通过开展形式审查和检索检查,对已依法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可依申请引导其办理简易注销程序,方便其快速、便捷地退出。建立并实施一般注销、简易注销和依职权注吊销的工作机制,试点探索长期未经营企业和吊销企业的强制注销,进一步拓宽退出渠道,有效解决“僵尸”企业问题。


  5.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商事登记“联合审批、证照联办”。按照“能联尽联、能减尽减、能通尽通”的原则,加强综合窗口标准化建设,建立值班长制度,全面开展商事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大力推进“多证合一”、局所一体化、同城通办、政银合作等模式,进一步下放登记事项权限,扩展登记事项内容,加强“最多跑一次”的事前咨询和事中事后指导,开展“容缺”受理和“绿色通道”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办理登记。


  6.坚决清理和取消擅设的工商登记前置条件,严格落实企业登记“双告知”制度。深化“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各地要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工商登记前置条件进行清理,坚决取消擅自设立的前置审批。坚持“登记部门告知”与“审批部门认领”相结合,加强与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双告知”落实到位。


  7.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按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原则,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内部综合抽查,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试点社会共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减轻企业负担。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涉企信息,及时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切实保障市场交易安全与效率。


  二、打好综合施策组合拳,扶持市场主体转型升级,积极打造既龙头引领、又普惠成长的营商环境


  8.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升级加速工程,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小微企业集群。以服务小微企业成长暨民企“双对接”活动月为载体,充分发挥宁波作为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作用,坚持存量提升与优化增量并重,扶持评选一批“小微成长之星”,着力打造小而精、小而新、小而专、小而美、小而特的小微企业集群。鼓励支持小微企业进入大企业的产业链,推动传统产业集群提升发展。建立小微企业专业化服务联盟,加强精准服务,促进政策措施落细落实。2017年实现全市新增小微企业3万家以上,其中八大万亿重点产业小微企业1万家以上;2018年两项指标同比再增长15%以上。


  9.滚动实施“个转企”工作,进一步增强民营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完善“个转企”的行业指导目录和重点培育库,围绕公司制比率、税务登记率、统计目录率、上规升级率等“四个率”,分行业鼓励和支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评选一批“个转企”创业之星,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和专项扶持,积极推动“个转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10.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充分发挥“三名”工程示范引领作用。围绕我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目标,利用工商总局商标局宁波受理处的窗口优势,充分发挥品牌指导站的作用,突出商标国际注册、收购境外商标品牌、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等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支持企业通过单一国家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海外并购、营销推广合作等方式,实施品牌国际化战略。支持品牌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对具有产业集聚趋势的重点行业,支持其建设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引导优势产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注册集体(证明)商标,进一步提高区域品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1.发挥质押和抵押登记职能,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用足用好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登记职能,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盘活资产解决融资难题。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民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社团作用,深入开展“民营企业对接现代科技、现代金融”活动,促进银企合作,深化融资洽谈,拓宽融资渠道。


  12.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系列行动,更好发挥消费促进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作用。推动建立政府层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放心消费文化培育、市场主体责任、质量安全监管、消费纠纷处理、信用评价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万家企业无理由退货”社会承诺百城联动、商品质量维权、“质优宁波”等系列行动,部署开展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等创建活动,扩大新消费,促进新需求,带动新投资,培育新产业,全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打造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三、定向培植扶优,助推市场主体向园区集聚发展,积极打造既激发创业创新、又鼓励做强做优的营商环境


  13.创建国家网络市场服务与监管示范区,助推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宁波(国际)电商产业园区等首批诚信电商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保税区进口商品市场、奉化电子商务园、北仑数字科技园等园区创建,吸引优质电商企业入驻,引导跨境电商规范发展,协力打造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电商园区,争创国家网络市场服务与监管示范区。加强与电商平台的战略合作,实现电商平台与监管部门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发挥政企协同优势,联合打击炒信,联合惩戒网络失信行为,促进我市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14.发挥宁波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广告业水平。坚持广告业监管与培育发展并重,创造条件,整合资源,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广告人才和设计人才入驻,建立宁波大学生广告创业基地,实施我市中小广告企业成长工程,努力将宁波国家广告产业园区打造成为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园区,充分体现园区的集聚、辐射和示范效应。


  15.精准对接和服务健康产业园建设,力推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围绕“健康宁波2030”行动纲要,加快药品检验国家口岸所创建和省医疗器械检验院宁波实验室建设,实施精准对接、精准服务,着力提升梅山、杭州湾新区、宁海健康产业园能级,支持我市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和医疗器械制造业加快发展,推动与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进行战略整合,形成生物医药产业的集团化、规模化、品牌化。加强与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人社局等部门的协作,为高科技生物医药初创企业提供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对首次注册的药品、医疗器械特别是体外诊断试剂进行补助。


  16.建立食品行业特色平台,推动我市食品产业向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方向发展。秉承“以监管强服务、以监管促发展”的理念,支持我市大型商超创建“放心肉菜”和食品安全示范超市,通过专柜化经营、直供式销售,积极推行“订单农业”、“农超对接”、“渔超对接”、“厂超挂钩”等模式,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行业总体水平。实施餐饮业转型升级之星专项扶持计划、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和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双千双百提升工程”,助力我市餐饮业走品牌、绿色、健康发展之路。按照“一地一品”的原则,针对地产食品和行业特色,鼓励、引导和支持各地建设食品产业带、特色小镇和特色园区。


  四、强化信息共享、信用引领和数据分析,推进服务信息化和智慧化,积极打造共享、透明、便捷的营商环境


  17.加强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统一整合市场监管数据,全面开放数据资源,提高与相关部门数据交换的效率,在“多证合一”、“一窗集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中,加强数据的交换共享和互通互联,打破信息“孤岛”,进一步提升服务的数据化和信息化水平,为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和发挥效用提供支撑。


  18.加强信用引领的示范性和全面性。充分发挥“信用宁波网”和“企业信用网”平台优势,全面整合企业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评价等信息,强化信用嵌入,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加大信息公开和教育培训力度,深化“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和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状况的透明度,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上发挥作用,让企业和投资者放心投资、安心创业。


  19.加强数据分析利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挖掘企业登记数据库及“多证合一”后的部门共享信息,结合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通过数据解读、成长指数、综合分析等方式,编制有深度、有建设性的市场主体分析报告,充分展示各类市场主体成长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为党委政府决策和社会投资提供依据。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4日


指导单位:宁波市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8718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宁波帮企一把企业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部分信息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致电0574-8718 8718,我们将及时处理    全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