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依法治安、诚实守信,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国务院安委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和交通运输部安全风险管理“双试点”,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方式,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提升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又快又好发展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的“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主体责任更加落实,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明显减少,全面完成市交通委提出的2018-2020年有责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2018年运管4人、客管1人;2019年运管3人、客管1人;2020年运管3人、客管1人。其中水上交通、公路养护和交通建设工程“零指标”)的目标,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在保障安全生产应当履行的义务、承担的责任,以及接受未尽责的追究。企业应当依法做到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一)健全责任体系。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台帐资料;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二要明确各岗位职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车队)负责人到所有从业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与企业奖惩制度挂钩。三要落实相关单位职责。落实服务外包、劳务派遣、承包经营、设备设施租赁等单位的安全责任,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并落实统一的协调管理职责。
(二)强化安全培训。一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要切实转变“重设备设施安全、轻安全教育培训”的错误观念,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二要落实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学习安全法律法规、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吸取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整改措施。布置安全工作任务。三要健全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道路运输企业和危险物品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定期参加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四要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五要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推行服务机构参与的“全员式、订单式、互动式、现场式”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模式。
(三)保障安全投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承包经营的实际控制人以及个体经营投资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落实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设施建设,安全设备购置、检测、维护、保养,信息化建设,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应急救援等方面,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并承担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后果的责任。
(四)强化风险管控。一要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要按照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全方位、全过程辨识营运车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天气情况、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二要健全安全风险告知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公告警示措施。三要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四要提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效。积极推广市级行业管理部门风险管控有关经验,积极推进部门(班组、车队)安全建设,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机制,建立完善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切实提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一要建立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年度工作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隐患排查。适时聘请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二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通过文字、图像等方式如实记录,建立管理档案,逐一落实整改,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及时消除。三要按照“及时报备、动态更新、真实准确”的原则,每月底通过宁波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录入排查治理的隐患信息,并做好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汇总的打印存档工作。
(六)加强应急管理。一要完善预案体系。要及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并按规定上报备案。组织开展本单位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二要落实应急设备设施及物资。按照应急预案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加强应急保障。三要加强事故救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并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制度如实上报事故情况,严禁瞒报、谎报、迟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三、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
(一)强化安全监管。严格按照“三必须”的要求,加强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紧盯本行业事故易发多发和薄弱环节,每月对重点企业开展1次隐患大排查,每季度对管辖的所有企业开展1次安全隐患大检查,每半年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漏一企,实现全覆盖。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会议,结合本行业领域事故发生规律和季节特点,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形势和潜在风险,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客运站场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严禁未经车检、门检的客运车辆上路营运,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时-5时停车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的规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渡口、码头现场管理,禁止渡船夜航、超载超员等现象发生。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三)加大执法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要求,切实转变“只检查、不处罚”的习惯做法,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查处一批屡查屡犯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每月定期对接交警部门获悉客货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情况,对发生有责亡人事故的单位必须进行行政处罚,并于每年10月10日前将本年度每起亡人事故后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的查处执法情况报局运管科。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实施信用约束。建立健全符合我县交通运输发展实际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状况作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重要指标。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预警退出制度,按照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性标准、违反安全生产制度或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生产承诺四个层次,并重点考虑企业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以及存在的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细化不同类别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具体评价标准和扣分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宁波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激励约束政策》(甬安监管办〔2012〕32号)文件要求,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等级结果与相关行政许可、资质审核、工程招投标、银行贷款、参保费率及赔偿比例、优惠政策、监管执法等政策的挂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和手段。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治本之策来抓。要在巩固原有工作基础上再动员、再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序推进,实现市交通委提出的2018-2020年有责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的目标。
(二)加大指导力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其他部门间、部门上下级间的协调联动,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行业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和文化等手段,研究制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措施,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政策,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其享受一切政策待遇的重要条件之一,为有效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政策保障。要落实经费保障,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条件。
(四)坚持客观公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政策性强,事关交通运输企业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减轻企业负担,确保工作质量。
(五)强化法治宣传。广泛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以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教育。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持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弘扬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广泛宣传工作进展和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加大正面宣传和负面披露曝光力度,树立守信典范,教育失信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