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宁波市201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智团创业项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道科委、工业园区工业科技科、财审办(科),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创新型初创企业培育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16〕7号)、《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与创新型初创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甬科高〔2013〕99号)文件精神,现将宁波市201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智团创业项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涉及我区有关项目经费的安排情况通知给你们。涉及我区有关项目共计49项,安排经费548.5万元。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接通知后,填写好科技项目用款计划表和科技项目合同书(市科技局网站可下载),报区科技局,由区科技局送交市科技局签订合同。
请各镇、街道财审办(科)收款后,相应列报2018年“暂存款”科目,要求各有关镇、街道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并及时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