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象山县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象政办发〔2017〕141号),经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认定蓝洞物联科技(宁波)有限公司等62家企业为2018年度县科技型小微企业,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请有关单位做好服务工作,落实好有关政策,大力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促进我县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18年度象山县科技型小微企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