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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特需人才分类认定操作细则》的通知
甬东旅人〔2017〕10号
2017-08-07 362次


各局(办)、东钱湖镇政府、东投公司、文旅公司:


  根据《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关于落实市人才发展新政策的实施办法》(甬东旅党〔2016〕19号)有关精神,我们制定了《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特需人才分类认定操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7日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特需人才分类认定操作细则


  根据《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关于落实市人才发展新政策的实施办法》(甬东旅党〔2016〕19号)有关精神,现就人才目录第六类特需人才分类认定操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对象


  我区引进的符合人才分类目录第六类特需人才(详见附件1)。


  二、办理流程


  1.填报申请资料。申请人需填写《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特需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按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受理。


  2.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初审确认,对提交的申报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3.人才分类审定。综合窗口受理后,根据人才类别分别提交职能部门审定,具体审核分工详见附件2。


  4、人才类别核准。各职能部门提出审定意见,报区人社局汇总和核准相关材料,并提交区人才专家认定评审委员会。


  5、人才类别认定。区人才专家认定评审委员会结合职能部门意见,对提交人员类别进行审议并认定。


  6、人员公示。区人社局对审议通过的人才类别进行核准,并在管委会网站和人才所在单位进行社会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7、发放证书。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统一发放《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优秀紧缺人才证书》,凭证书享受我区各类优惠人才政策。


  三、所需材料


  1.《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特需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件复印件。


  3.《宁波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4.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或港澳台学历的人员提供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中国留学网)。


  6.职称证书(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符合条件要求的个人作品(文化创意人才提供)。


  9.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按高级技师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业资格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按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复核认定。


  10.符合《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11.其他职能部门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等。


  五、申报时间


  每年3月、9月第1至5个工作日受理人才分类认定申报。


  六、管理机制


  人才分类认定由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各职能部门审核,区人才专家认定评审委员会审议认定,区人社局做好后续人员公示、证书发放和待遇享受等工作。同时建立人才退出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应人才类别和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人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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