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金融办 宁波市经信委 宁波保监局关于推广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金融办经信局,相关保险机构:
鄞州区、海曙区先后于2016年2017年试点开展政策性小微企业以产统合保险(以下简称“小微企业财产险)项目,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立起多层次普惠性的小微企业风管理体系。为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受惠于小微企业财产保险,进一步培育小微企业的保险意识,提升小微企业的防灾减灾能力,深化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转型,根据《关于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统合试验区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6〕89号)和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推广实施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小微企业财产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分散化解风脸,提升保障能力。长期以来,小微企业经营面临着保险意识不强、保障覆盖面低、抵御风险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进而制约其融资能力和发展能力的提升。小微企业财产保险有助于分散化解小微企业风险,解决其后顾之优,促进其良性快速发展,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同时,小微企业财产保险有助于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优势,提升小微企业安全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借助政策引导,平衡供需矛盾。小徽企业财产保险有助于发挥财政杠杆和政策引导作用,有效缓解小微全业与保险机构之间的保险供需矛盾,投升小微企业的保险意识,提高保险机构的承保积极性,同时,保险机构通过开展小徽企业财产保险业务,不断积累小傲企业风险数据,为小做全业财产保险后续市场化、商业化发展提供经验和样本。
(三)整合各方资源,构筑全面保障。小徽企业财产保险有助于整合与协同政府产业政策和保险资源,有利于构建政府补贴基本保障和企业自主购买商业保障有机结合的保险保障体系,既体现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和关爱,增强小微企业精准扶持力度,又树立健康良性的产业发展导向,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小微企业财产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投保企业
根据当地产业政策导向,结合区域实际和产业现状,选取部分成长性较高、创新能力较强、行业前景较好、金融服务需求较大的小微工业企业先行试点,在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后再逐渐扩大到面上小微企业。
(二)投保模式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多层级的小微企业财产保险专项扶持政策,各区县(市)对小微企业投保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配套支持。各地根据产业发展导向和财政资源状况,明确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每年可进行一次动态调整。保险机构按照“盈亏平衡、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则,以契合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体现保险的社会治理功能和社会责任,因地制宜设计保险方案,确保方案科学,公平、合理,试点期间,通过政府引导、财政补贴方式,探索具有可持续,市场化运作模式。试点期为三年。
2.创新产品,统一投保。保险机构创新设计定额承保、定额赔付的小微企业财产保险产品,简化投保手续和理赔流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供防灾防损、融资贷款保证保险等增值服务,并做好本项目在各区县(市)的宣传推广工作。各区县(市)通过乡镇(街道)主动引导和发动企业参保,做好统一投保工作。
(三)运作方式
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在试点期间,各区县(市)可以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最优方案承保,确保辖区内条款统一、费率统一、理赔标准统一。司时,通过资格入围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3-5家综合实力强、机构网点全、承保理赔服务优的保险机构承办此项业务,优先选择具有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经营经验的保险机构。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
各地金融办、经信部门要站在推进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本项目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部署、广泛动员,积极为本项目争取落实资金和配套政策支持。各区县(市)要在2018年底前落地实施小徵企业财产保险机制,力争遇过三年政府引导,小微企业财产保险覆盖率提升到50%以上。
(二)多方联动,强化协同配合
各地金融办统筹推进小微企业财产保险试点工作,要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快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形成多方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并儆好试点总结评价工作。各地经信部门要根据文件要求配合落实,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险监管部门指导保险机构优化方案,加强对保险机构试点工作的监管,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开办保险机构要主动作为、加快推进同时积极开展防灾减损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能力,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将试点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宣传引导,营造舆论环境
各区县(市)金融办、经信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向乡镇(街道)积极宣导政策、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揹施和实施办法,有效推进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险机构要通过专题讲座调研培训、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小微企业财产保险产品和政策,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和社会环境。
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