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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甬东旅政发〔2018〕35号
2018-10-11 360次


各局(办)、东钱湖镇:


  为加快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亩均论英雄”导向,深化和完善企业综合评价制度,全面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更好地发挥企业在转型升级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市场在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依规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完善“亩均论英雄”改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同时注重依法行政,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推进。


  坚持动力转换和降本减负相结合。推动“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从提高资源要素产出率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转变,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以“亩均论英雄”为核心,以市场化配置为导向,以差别化措施为手段,完善激励倒逼机制,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优胜劣汰,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根据宁波市政府“一年大提升、三年走前列、五年成示范”的总体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目标。


  1.2018年“亩均论英雄”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提高7%;低效企业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全面启动规上工业企业和实际占用土地3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探索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和房地产开发)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综合评价。新批工业用地的30%按“标准地”制度供地。


  2.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劳动生产率增速均高于工业增加值增速,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分别提高4%以上,规上制造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提高到2.4%以上。基本实现全区所有工业企业和规上服务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的全覆盖。


  3.到2022年,全区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亩均增加值分别达到50万元/亩、30万元/人·年、160万元/亩,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提高到2.5%以上。小微企业全部入园,服务业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二、建立完善“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机制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以评价数据质量为核心,优化取数流程,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相关部门提供取数企业名单、汇总报送和核实纠偏评价数据、应用评价结果等工作责任的落实、督查和考核。


  (二)全面深化企业综合评价


  规上工业企业积极推行以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等6项基本指标为基础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评价办法详见附件1),确保评价结果更加科学有效。规上服务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等指标为主。规下工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为主。


  (三)完善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搜集整理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依托鄞州区“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实现更新和共享,全面建立一站式企业综合评价绩效档案。


  三、 建立健全评价结果综合应用机制


  (一)实施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加强差异化政策引导


  1.全面开展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依托“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数据系统,深入开展评价数据分析,为实时掌握产业发展状况、分析研判经济走势、合理制订差异化政策、开展企业精准服务等提供重要参考和数据支撑。

  

  2.落实和完善差别化财政奖励机制。A类企业优先享受区级财政政策、并优先向上推荐,B类企业继续享受区级财政政策、特别先进的项目向上推荐争取,C 类企业原则上减半享受区级财政政策(不包括补偿性财政政策)。D类企业原则上不得享受区级财政奖励政策、不向上推荐申报各类项目及争取各类资金。

  

  3.加速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根据综合评价结果,集中资源大力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合理转移和淘汰不适合继续留在当地发展的低效低端产业,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的整体质量和效益。


  (二)实施新增项目准入评价机制,扩大优质增量供给


  1.加快推广“标准地”制度。对新建项目实施准入评价机制,将投资、亩产、能耗、环境、建设等“标准”纳入全区新增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开出让条件,对不符合“标准地”项目坚决不予准入。对利用存量用地(厂房)引进项目视同新增项目,防止出现“退低进低”。

  

  2.实施新增项目土地利用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建设期+投产期+剩余年限使用期”的土地分阶段权证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用地竣工复核验收制度,强化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对未达到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严格落实相应约束措施。


  3.全面推广“区域能评、环评加区块能耗、环境标准”改革。加快形成“能源‘双控’+分类管理+能效标准”的工作机制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模式创新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方式。


  4.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出台“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受理、中介代办工作,全面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


  (三)落实差别化要素配置机制,优化存量资源配置


  1.落实和完善差别化用地机制。实施分类分档的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制度。适当下调A、B类企业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除拆迁安置、新增项目通过准入评价外,严格控制C类、禁止D类企业新增同类产能项目。

  

  2.落实和完善差别化用能机制。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A、B类企业分别比照国家鼓励类、允许类实行差别电价,D类企业比照国家淘汰类实行差别电价,优先支持综合评价A类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


  3.落实和完善差别化用水机制。对自备水取水企业,超过核定的年度取水计划部分,其水资源费按照上级超额累进加价标准征收。


  4.落实和完善差别化信贷机制。对符合政策条件的A、B类企业,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等金融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D类企业,原则上应控制其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贷款。


  四、建立健全产业争先攀高促进机制


  (一)实施创新引领“亩产效益”行动


  强化创新作为引领发展和提升“亩产效益”的根本动力,将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与推进企业技术中心、“三名”企业、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建设以及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等推荐申报相结合,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对“亩产效益”高的企业,优先布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


  (二)实施低效用地“亩产倍增”行动


  深入推进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通过协商收回、鼓励流转、协议置换、“退二优二”、“退二进三”、收购储备等方式全面实施再开发工作。妥善推进“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利用。逐步推进、全面整治提升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企业。对D类企业中的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以及“四无”企业(作坊),依法依规加大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实施和整治淘汰力度。


  (三)实施扶优做强“亩产英雄”行动


  对“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好的企业加大正向激励力度,重点保障资源要素需求,支持开展股份制改造、上市工作以及海内外并购重组,在政府性评先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人才引进、做大做强做优等方面给予倾斜,实现“亩产效益”提档升级。每年评选“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金星奖企业”。


  五、强化服务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重点研究协调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发局,负责牵头抓好统筹协调和年度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职责分工详见附件3。


  (二)强化考核激励


  建立深化“亩均论英雄”考核激励机制,将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列入管委会重点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探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工作情况跟踪监测,确保亩均论英雄工作抓出成效。对在深化改革中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绩效不明显的,要严肃督促整改。


  (三)加强宣传力度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大“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做好政策解释、企业帮扶等各项指导和服务工作。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职能,宣传先进企业、先进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其他


  本办法自2018年11月11日试行,由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原有政策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


指导单位:宁波市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8718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宁波帮企一把企业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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