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慈溪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扶持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产业政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18〕100号)精神和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慈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慈溪市2018年优化产业政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慈经信〔2018〕23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慈溪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项扶持政策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料要求
(一)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补助
对参加第八届中国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2018年)展览的企业进行摊位补助。
1.补助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参加第八届中国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2018年)展览,且有独立展览摊位。
2.奖励标准
对参加中国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的企业,按照摊位费的100%、装修费的50%给予每家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3.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智博会展会补助申请表(附表1);
(3)博览会参展合同复印件及发票;
(4)博览会摊位装修合同复印件、费用清单及发票;
(5)博览会现场照片。
4.其他说明
(1)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办(局、科)要主动通知企业做好补助申报工作并做好材料的初审,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经所在地镇(街道)确认盖章后,报送至市经信局。
(2)发票日期和付款日期均须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期间,实际付款(收款)小于发票额时,以实际付款(收款)为准。
联系人:经信局信息化管理科 颜洁清,联系电话:63801746,邮箱:183268323@qq.com,联系地址:慈溪市浒山街道寺山路132号。
(二)互联网服务平台奖励补助
1.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投入补助
(1)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须经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申报程序,且被认定为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具体要求另行发文。
②当年度投入在100万元以上。投入包括装修费用、设备投入和软件投入,其中计入补助的装修费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
(2)补助标准
按互联网服务平台投入的3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3)申报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互联网服务平台补助申请表(附件3);
③财务投入明细表(附件2);
④投入合同复印件;
⑤服务平台截图等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2.购买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补助
(1)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必须是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申报单位购买了经认定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服务。
(2)补助标准
企业向经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购买服务,按租金或服务费的30%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3)申报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财务投入明细表(附件2);
③购买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补助申请表(附件4);
④购买服务合同复印件等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3.互联网龙头企业合作补助
(1)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必须是市本级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当年度加入小米生态链且年生态链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认定,产品进入小米有品、网易严选等高端平台配套销售的企业。
(2)奖励标准
对当年度加入小米生态链且年生态链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认定,按企业当年配套销售收入的5%、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产品进入小米有品、网易严选等高端平台进行配套销售的,经认定,按企业当年配套销售收入的5%、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上述奖励从高不重复。
(3)申报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互联网龙头企业合作补助申请表(附件5);
③小米生态链或者大平台合作合同复印件;
④若为与小米生态链合作,需提供股权变更证明;
⑤当年度配套销售收入清单、财务明细表(附件6)以及对应财务发票复印件。
4.其他说明
①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办(局、科)要积极做好排摸工作,主动通知企业做好补助申报工作并做好材料的初审,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经所在地镇(街道)确认盖章后,报送至市经信局。申报购买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补助可延后至1月31日。
②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认定申报通知另行下发,经认证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名单另行发文公布,请关注市经信局网站。
③以上平台投入额、销售收入等均不含税,以发票和付款为确认依据,发票日期和付款日期均须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期间,实际付款(收款)小于发票额时,以实际付款(收款)为准。
④上述高端平台是指小米有品、网易严选、苏宁云商、慧聪网(B2B)等。
联系人:经信局信息化管理科 颜洁清,联系电话:63801746,邮箱:183268323@qq.com,联系地址:慈溪市浒山街道寺山路132号。
(三)工业企业导入科学管理模式补助
1.申报对象
已向市经信局申报2018年度企业导入科学管理模式立项的企业;有2017年度企业导入科学管理模式延续项目的企业。申报补助项目要求已在2018年底前完成或2018年底前只完成阶段性咨询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咨询费用支出金额在20万元以上。
2.申报资料
(1)《慈溪市工业企业导入科学管理模式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7);
(2)项目实施评估报告:根据服务合同、项目实施方案或计划,对管理咨询过程进行综述并作出总结评估,重点突出项目绩效(绩效应包含项目实施前和实施后相关指标数据,如销售利润率,劳动生产率,交期达成率,产品合格率等,请根据具体项目内容提供相应的指标数据);
(3)项目咨询发票、汇款单及记账凭证复印件。
(4)2017年和2018年企业财务报表。
以上申报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
3.其他要求
请有关企业于2019年 1月31日前申报资料报市经信局企业指导科。项目将由管理咨询效果评估小组进行实地综合评估验收,确定拟奖励对象和金额,具体验收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施胡聪,联系电话:63894479,电子邮箱:jxjqyzdk@163.com
(四)产业链融资等项目奖励
1.产业链融资
(1)申报对象
本市上年度工业百强企业供应商(注册地在本市的工业企业)。
(2)补助标准
对经百强企业确认的供应商,通过应收账款质押、信用贷款模式开展产业链融资,最高按年日均融资额的2%给予贴息补助;通过票据质押、全额抵押贷款模式开展产业链融资的,最高按年日均融资额的1%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供应商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需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上进行操作。
(3)申报材料
①百强企业提供推荐供应商名单;百强企业和合作银行产业链融资整体方案。以上资料需在融资业务开展前向市经信局备案并获认可。
②供应商提交慈溪市工业企业产业链融资补助申请表(附件8);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票据质押合同、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利息支出凭证、购销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
2.中长期贷款
(1)申报对象
利用三年以上中长期贷款的注册地在本市的工业企业。
(2)补助标准
按企业当年中长期贷款日均余额最高给予1%的贴息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申报材料
①慈溪市工业企业中长期贷款补助申请表(附件9)
②项目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利息支出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
3.设备融资租赁
(1)申报对象
通过融资租赁购买新设备的注册地在本市的工业企业。
(2)补助标准
对当年融资租赁支出总额在100万元以上企业,按当年实际支出融资租赁利息总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3)申报材料
①慈溪市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补助申请表(附件10)
②融资租赁合同、设备购置合同、租赁设备清单、利息支付凭证、银行付款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
4.申报程序
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请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指导科。其中,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需先由市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登记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5.其他
上述融资必须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不得挪作他用。
联系人:施胡聪,联系电话:63894479。
(五)其他有关政策奖励申报
1.工业(技改)投资专项项目奖励,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慈溪市工业(技改)投资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慈经信技〔2018〕233号);
2.智能经济示范工程奖励、工业强基工程奖励、重点培育发展石墨烯产业奖励,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业强基产品应用、特种领域资质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慈经信技〔2018〕283号);
3.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奖励,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奖励补助申请的通知》(慈经信信〔2017〕260号);
4.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奖励,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慈溪市工业设计专项奖励的通知》(慈经信信〔2018〕262号);
5.工业转型升级先进典型培育奖励奖励,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百强企业”等奖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慈经信运〔2018〕272号);
6.工业梯队培育奖励,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工业梯队培育“上台阶奖”奖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慈经信运〔2018〕273号);
7.节能降耗奖励补助,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节能改造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慈节能办〔2018〕11号);
8.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补助,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慈经信能〔2018〕264号);
9.轴承行业智能化改造区域试点奖励,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慈溪市轴承行业智能化区域试点专项计划的通知》(慈经信技〔2018〕236号);
10.不粘锅行业智能化改造区域试点奖励,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慈溪市不粘锅行业智能化区域试点专项计划的通知》(慈经信技〔2018〕235号);
11.重点培育医疗器械行业奖励、工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财政贡献奖励等涉税政策申报通知另行下发。
二、申报流程
申报2018年度慈溪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上述各项扶持政策项目的,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镇(街道)、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地镇(街道、园区)确认盖章后,按照上述各项扶持政策项目上报时间节点要求上报至市经信局相关科室。地址:慈溪市浒山街道寺山路132号。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