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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实施“甬上乐业”计划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通知
2019-03-13 533次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深入实施“甬上乐业”计划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深入实施“甬上乐业”计划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为落实市委“六争攻坚”部署,加快构建“4+人社”格局,大力促进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现对实施“甬上乐业”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准确把握“甬上乐业”计划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推进“促进就业、鼓励创业、预防失业、服务企业”,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着力在充分就业、体面就业、和谐就业等方面,努力创造更多更高质量就业机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就业愿望,打造让人民满意的就业创业环境最优市和“就业创业在宁波”民生大品牌,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抓政策落地见效,创业带动就业,重点群体帮扶,服务品质提升,实现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失业规模保持低位,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全市就业创业环境氛围进一步提升,促进更多的劳动者就业创业最终实现乐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6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和3.5%以内,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5%以上,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精准施策,强化落实,全力确保“甬上乐业”计划落地见效。


  (一)谋划全局,统筹协调,开展援企稳岗促发展专项行动


  1.落实稳就业决策部署。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一是全面贯彻稳就业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主要措施和部门责任分工,指导全市统筹做好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二是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且稳定就业的企业阶段性返还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50%。三是鼓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支持开展困难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培训,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提高劳动者就业和职业转换能力。鼓励实训基地按规定开展技能实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2.积极应对“招工难”问题。集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有效缓解我市企业招工难,推动普及城乡一体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一是拓展用工招聘渠道。紧盯农历春节后招聘和求职高峰,抢抓节后旺市效应,密集举办综合性招聘会、劳务技工专场招聘会,增加公益性招聘交流会场次,并针对省内外劳务输出地区开展专项赴外招工,为农村劳动力和企业搭建多渠道用工招聘平台。二是创新现场招聘模式。结合当地实际,大力发展线上服务,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推送、远程招聘等途径广泛发布岗位信息,帮助农村劳动力和企业有效对接,增强活动实效。三是综合开展劳动维权服务。注重提高求职就业的劳动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同时加强企业用工指导,督促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杜绝违法欠薪等损害就业创业市场秩序的行为。四是进一步开展三服务活动。深化“连心企业、倾情服务、促进发展”活动,落实联系服务企业制度,主动为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解难帮困。


  (二)兜牢底线,精准帮扶,开展重点扶持促就业专项行动


  3.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多种形式,积极落实各类就业援助措施,实现就业援助对象底数清、需求明,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一是全市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走访活动。各区县(市)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全面摸清辖区内援助对象人员底数、基本信息和就业服务需求,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二是针对不同援助对象和需求,开展针对性服务。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加强职业指导,每月推荐适合的岗位信息;对有就业意愿但技能不足的,每年至少组织参加一次职业培训;对市场化手段就业确有困难的,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三是组织开展专场招聘及跟踪回访。区县(市)要针对就业困难人员每半年至少举办一次专场招聘会,集中、分批为援助对象提供岗位信息,对于重点援助对象每半年至少回访一次,了解就业情况,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帮助稳定就业。


  4.优化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环境。营造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良好氛围,推进大学生就业实践,全年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超5万人,大学生创业实体不少于3000个,引导1000家优秀企业与市内外100家以上学校开展深度合作,推进大学生就业实践实名制管理,实现1万名学生在甬实践就业。一是加强扶持保障力度。提高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创业引领精准服务,强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优化毕业生就业服务,全年力争毕业生就业协议网上鉴证率达到50%以上。二是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载体建设水平。鼓励引导各类平台载体转型升级,帮助更多青年大学生提升就业创业综合能力素质。认定市级大学生就业实践示范基地50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0家、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站10家。三是打造更加富有实效的品牌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甬优桥”(UJob)行动计划,举办校企合作大会,办好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和就业创业服务月,创新举办中国宁波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新秀”、 创业成长之星和就业之星等评选活动。四是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报告。向社会公布全市用人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百强排行榜,市内外高校来甬就业排行榜。


  (三)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开展夯实基础强服务专项行动


  5.开展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基层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全年建成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50个。一是优化评价办法。通过调研走访和数据量化分析,进一步完善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评价办法。加强对已建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经验的宣传推广。二是着力提升基层工作队伍服务能力。落实全市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在政策、业务和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年度普训工作,实现新入职人员培训上岗。三是推动政策服务延伸。根据就业帮扶需求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形式与内容,结合各类就业招聘广泛宣传解读就业创业政策,提升服务成效。


  6.深化创业型区县(市)推进工作。引领帮扶一批劳动者成功创业,并有效带动就业。全年新增创业实体6万家,创业带动就业30万人。一是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大力开展网络创业、技能创业实训项目等政府补贴类的创业培训,建立技能创业实训的创业培训基地和分基地,形成创业技能实训与创业培训有机衔接,切实提升创业者的能力。二是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整合区域内的公共创业服务资源,积极推动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技能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推进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为创业者提供精细化的指导服务。三是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支持并推动各地和社会力量开展创业大赛、创业集市、创业沙龙(论坛)、创业成果展示等创业活动,开展乡村振兴合作创业,积极组织参与创业新秀、成长之星等各类创业典型评选,深度挖掘、表彰、宣传各领域先进的创业人物、创业企业和创业事件。


  7.加强就业形势综合研判。确保数据分析更科学准确、宏观经济更紧密结合,信息来源更真实可靠,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一是完善就业形势研判制度。巩固强化现有就业形势研判例会机制,综合运用实地走访、监测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特定行业专题分析。二是密切监测形势变化。持续做好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和各类应急报告制度,加强春节前后和年度专项企业用工调查工作,全面掌握辖地企业生产经营及用工情况。密切关注内外部形势变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用工异常企业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失业风险。三是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做好就业登记与社保登记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补全重要数据。对现有数据进行梳理整理,立足真实数据、突出关注重点,作出趋势预判。四是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调查。统筹整合各部门资源,依托基层人社平台,精准人员信息采集,加强数据深度分析,力争做到所有人力资源调查实名制、全覆盖。


  8.推进公共就业基层服务标准化国家试点项目建设。初步建立科学、规范、适用、易行的标准及标准体系,形成适合不同基层单位特点的服务模式。一是标准研制。围绕公众需求,结合实际确定标准化对象,针对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援助、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五个事项制定、发布标准,构建标准体系框架,形成标准体系。二是标准宣贯与培训。开展标准化基本概念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管理过程和服务过程标准化意识,使项目工作人员了解、熟悉并掌握标准要求,增强执行标准的意识。三是标准实施与改进。依照标准的规范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形成并保留相关记录。依据监督检查制度开展项目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整改完善意见,不断优化标准。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压实“甬上乐业”计划工作责任。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切实把“甬上乐业”计划摆上十分重要的位置,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做好实施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好工作计划,确保每一项工作有计划推进。


  (二)上下联动,构建合力。要把“甬上乐业”计划落实情况作为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理顺工作关系,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形成统筹协调,各司其职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落实好稳就业相关政策措施,突出关注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和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家庭困难人员,分类开展针对性的就业和创业帮扶活动,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稳定。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舆论工具,大力宣传实施“甬上乐业”计划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成效经验,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舆论氛围。


指导单位:宁波市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8718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宁波帮企一把企业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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