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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慈政办发〔2020〕30号
2020-05-08 221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慈溪市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部署要求,深化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工作,根据中国残联和省残联关于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着力提升市、镇、村三级残联组织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畅通助残服务“最后一公里”,为满足广大残疾人对美好生活向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党对基层残联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提升残疾人组织精准化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联系覆盖面为目标,健全完善基层残联组织,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广大残疾人,把广大残疾人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为努力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残联组织设置
  1.增强市、镇二级残联组织的代表性。进一步提高市、镇残联代表大会代表和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亲友比例、基层一线人员比例,其中残疾人及亲友比例达到65%以上,基层一线代表比例60%以上,积极提高助残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代表比例。加大残疾人干部选拔力度,市残联机关应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


  2.改进专门协会工作。进一步健全专门协会组织体系,在市级残联建立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的基础上,依法依章设置镇级专门协会,扩大联系服务覆盖面。通过挂职锻炼、聘用专职委员等形式配备协会工作人员,吸纳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参与协会工作,促进协会更好履行“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


  3.完善村级残疾人协会建设。实现村级残疾人组织全覆盖,持证残疾人10人以上的村(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10人以下的成立残疾人小组。村级残疾人协会主席一般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并明确1名专职干部担任残协干部,负责做好本村(社区)的残疾人工作。常住人口在500人以上或持证残疾人在30人以上的村(社区)应配备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在村(社区)残协领导下联系服务残疾人群众。


  4.探索基层残疾人组织设置新模式。结合实际,探索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工疗车间、扶贫基地、日间照料中心等设置残协或残疾人小组,更好地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开展助残服务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


  1.配强充实市镇二级残联干部工作力量。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热爱残疾人事业、甘于无私奉献、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标准配优配强残疾人干部队伍。市、镇(街道)要采取“专兼挂”等方式,在不减少原有专职领导班子成员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兼职、挂职等方式,选拔热爱残疾人事业的优秀干部进入执行理事会,充实工作力量。


  2.加强村级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村级残协专职干部和专职委员是做好村级残疾人工作的基本力量。要根据慈残联〔2017〕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厘清村级残协干部和专职委员的工作职责。村级残协干部应负起残疾人联系、服务的主要职责,切实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做好村级残疾人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康复服务、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工作,带领、监督残疾人专职委员履行职责。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要密切联系辖区残疾人,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协助村(社区)残协干部做好残疾人民生服务各项工作。


  3.加强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将市、镇(街道)残联干部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强残疾人干部选拔培训,提高残联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市残联和各镇(街道)每年至少举办1次培训班,努力提升残疾人工作者政治素质和联系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专职委员“互联网+”及移动终端应用能力,让现代科技成为残疾人工作者提供服务的得力助手和残疾人获取服务的无障碍渠道。    


  (三)切实提高服务残疾人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健全联系走访残疾人群众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学听跟”和“走转改、三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联系服务残疾人制度和特殊困难残疾人探访制度。市残联机关干部至少联系1个镇(街道)、1个残疾人服务机构和1户残疾人家庭。镇(街道)、村(社区)每年组织对每位残疾人开展2次以上走访活动,一户多残家庭、以老养残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及独立生活事实无人照料的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开展4次以上的访视活动。通过联系、走访和探视,了解基层残疾人群众生活状况,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切实提升助残能力水平和残疾人群众的满意度。积极扩大联系覆盖面,逐步了解尚未持证但有服务需求的残疾人基本情况,努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2.提升精准化服务水平。精准做好残疾人证核发、注销等工作,残疾评定到发放残疾人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换证、遗失补领,实现立办立取。做好残疾人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精准掌握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在此基础上针对性地落实残疾人救助、康复、教育、就业、居家照料、维权、文化、体育和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各项工作,因人制策、精准施策,对贫困、重度和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努力做到“一人一案”。积极推进助残服务“最多跑一次”,规范服务标准,简化服务流程,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助残工作水平。


  3.形成发展社会共同参与的助残服务机制。大力培育助残社会公益组织,进一步发展“心贴心”等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吸纳社会各类爱心人士参与扶残助残的公益事业。积极运用“党建+”等多种形式创新推进“残健共融”开放式服务基地建设,组织开展“阳光助残行动”,常态化开展残疾人生活保障和照料、精准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活动。通过培育发展,全市形成一批优秀的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助残服务品牌,各镇(街道)、村(社区)形成一批作用发挥明显的社区助残组织,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一批残疾人互助组织,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0年4月前)。根据中国残联《基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精神和各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我市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出台后,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大力宣传基层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案步骤和具体要求,宣传残联组织的职能任务和重要作用。


  (二)实施阶段(2020年5月至8月)。全面实施并完成《慈溪市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工作措施。5—6月份对浒山街道、桥头镇、附海镇、匡堰镇实施专项改革试点;7—8月份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全市各镇(街道)全面推开专项改革工作。


  (三)总结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制度,及时督促并收集汇总专项改革完成情况,做好专项改革后续工作,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并取得实际成效。按照要求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残联上报改革工作情况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市残联理事长任副组长,市残工委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市残联理事长担任,具体负责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的相关工作。市编办、人社、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把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认真抓好,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扶残助残氛围,为残联基层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打好舆论基础。


  (三)加强考核激励。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的考核,科学合理制定残疾人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测评标准。加大对村级残协专职委员的考核激励,进一步建立以残疾人满意度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在完善专职委员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对表现优秀的村级残协专职委员逐步纳入公益性岗位。


  (四)及时总结经验。围绕试点,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扎实推进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为推进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抄送:宁波市残联;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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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8718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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