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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慈溪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券申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0-09-09 403次 已失效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科技争投”,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模式,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0〕2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创新券发放额度


2020年度科技创新券发放额度为500万元。

 

二、科技创新券的使用对象和范围


1、我市发放的科技创新券为企业兑现券。

 

2、申领对象为在本市注册并纳税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经备案的众创空间的创客(须委托其入驻的众创空间或创客服务中心代理)。

 

三、科技创新券的使用服务范围


1、科技创新券使用服务范围,包括各级创新载体为企业和创客提供的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相关的技术开发(仅限于与高等院校及研究院所(以下简称“高校院所”)的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包括测试分析、技术查新、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企业与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转让,也属于科技创新券使用服务范围。

 

2、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不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

 

(2)因产品销售(出口)需要而实施的检测或认证;

 

(3)专利代理、软件著作权注册等知识产权过程所需服务;

 

(4)工业设计类服务和科技金融类服务;

 

(5)已列入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网上技术市场成交项目补助、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补助等其他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四、科技创新券的补助额度


1、企业与高校院所的开发类及科技成果转让类服务,同一年度内,一家企业按当年实际支付金额的30%兑现,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类服务,同一年度内,一家企业按当年实际支付金额的30%兑现,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创客类三年内,按总服务费用的50%兑现,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企业与高校院所的委托(合作)开发类服务及科技成果转让类服务,单个项目连续获得创新券支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五、科技创新券的申领


1、2020年度的科技创新券申领期限自9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规定的额度内,科技创新券采取先到先得,即领即用。

 

2、科技创新券使用有效期限为1个月,过期收回。申报周期内,可多次申领。

 

3、每个企业单次申领不超过10万元。

 

4、用于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技术合作研发类服务的,年度内申领额度累计最多不超过50万元;用于检测服务、科技咨询、科技创新等其他服务类的,年度内申领额度累计不超过10万元。创客类三年一次申领不超过10万元。

 

5、科技创新券具体的申领、发放、预约、支付及兑现等环节需通过“浙江科技大脑”(http://www.zjsti.gov.cn)的“创新券服务系统”进行。


六、科技创新券的使用兑现


 

1、2020年度科技创新券的申请使用兑现截止时间至2021年1月15日止。


2、企业和创客使用科技创新券时,须与符合条件的创新载体进行供需对接,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科技大脑平台的“创新券服务系统”操作说明。


3、企业在浙江科技大脑平台系统上完成兑现申请,经市科技局初步审核后,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二份:


(1)《2020年度慈溪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服务合同(与高校研究院所技术开发合同、成果转化合同,技术服务检测机构的检测服务、科技咨询、科技创新等其它服务类合同);


(3)服务记录和证明材料(包括检测报告、技术解决方案)等;


(4)企业付款凭证;


(5)发票。


企业提交的付款凭证和发票必须是2020年度内发生的。


提供技术研发合同或科技成果转让合同必须权利义务明确,合法有效,双方之间没有股权等关联关系,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关登记备案;产品或技术的检测服务须证明是非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法定检测或强制检测;服务单位提供的发票内容必须详细注明服务的内容和名称,与合同名称内容相一致。


七、其它


请各镇(街道)、各产业平台加强宣传,积极组织发动辖区企业申领、使用科技创新券。


企业或创客在接到市科技局通知后,再将书面资料提交慈溪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三北大街777号行政服务中心13楼1312室),同时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慈溪创新券工作群:286467340(QQ)

联系人:陈锋杰、岑朝晖,联系电话:89294652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9日

 

指导单位:宁波市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8718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宁波帮企一把企业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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