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江北区文化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工业区: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江北区文化时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北区政发〔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0年度江北区文化时尚产业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在江北区登记、注册,独立核算纳税并从事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设计研发、生产经营、中介服务等活动的企业和经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街区)、文创类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
二、申报流程及程序
2020年度文化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将按照企业申请、街道(镇)初审、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审定验收的方式进行,请各街道(镇)及时通知所辖区有关申报主体,认真对照文化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做好项目申报及初审工作。
各项申报统计时间为2019年10月1至2020年9月30日,请各街道(镇)抓紧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每个项目需分别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稿各一份)报送至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产业发展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金劢克、陈慧荣,联系电话:89185571、8918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