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方案》(浙科发高〔2016〕206号)精神,现将我市2020年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通过国家备案公告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创新能力。建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销售收入比例近三年持续保持在4%以上,企业专职研发人员50人以上,具备较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拥有行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核心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在70%以上。
2、发展水平。企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属市县重点支持的行业龙头企业,具备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能力。企业销售规模在5亿元以上,成长性好,产业创新带动能力强。
3、社会责任。企业近三年内无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和税务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企业对照上述条件在销售规模上不足5亿元,但成长性好、市场估值高的创新型企业也可以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对照上述培育条件,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填写《2020年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推荐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1),作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的对象,于12月3日前报送至我局高新科。
2、经推荐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于12月3日前登录“浙江科技大脑”(www.zjsti.gov.cn),进入“办事大厅”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模块完成相关信息填报。
四、余姚市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名单

五、联系方式
余姚市科技局高新科 钟秀锋 电话:62702695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