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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鄞州区第一批文化创意和旅游业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
2020-11-30 400次 252天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鄞州区第一批文化创意和旅游业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及相关文化旅游企业:


  根据《2020年鄞州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0〕12号)和《2020年度鄞州区文化创意和旅游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文广发〔2020〕7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鄞州区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和旅游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扶持在鄞州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创意和旅游业开发、生产、经营、服务的企业或项目,支持积极采购我区旅游产品的区外旅行社:


  (一)我区文化娱乐、新闻出版、影视传媒等的各类文化企业;


  (二)我区住宿企业、旅游企业、旅行社等;


  (三)文旅产业优质特色项目、会展、重要活动等;


  (四)政府鼓励发展的其他新兴业态和项目等。


  二、申报条款与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款及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的政策条款为第3(1-10月住宿营业额)、10(营业性演出)、16(民宿房间补助)、20(宣传推广)条。详见(附件1)《2020年度鄞州区文化创意和旅游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节选)。


  (二)申报要求


  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属镇(街道、园区)申报(条款20直接报送至区文广旅体局),各镇(街道、园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12月7日前将通过审核的企业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区文广旅体局。

  第3、10条报送至2215办公室,联系电话89295348;


  第16条报送至1210办公室,联系电话89295241;


  第20条报送至1211办公室,联系电话89295334。


  附件:1. 2020年度鄞州区文化创意和旅游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节选)


     2.2020年度鄞州区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和旅游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文化类)


     3.2020年度鄞州区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和旅游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旅游类)



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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