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鄞州区第一批文化创意和旅游业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鄞州区第一批文化创意和旅游业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及相关文化旅游企业:
根据《2020年鄞州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0〕12号)和《2020年度鄞州区文化创意和旅游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文广发〔2020〕7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鄞州区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和旅游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扶持在鄞州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创意和旅游业开发、生产、经营、服务的企业或项目,支持积极采购我区旅游产品的区外旅行社:
(一)我区文化娱乐、新闻出版、影视传媒等的各类文化企业;
(二)我区住宿企业、旅游企业、旅行社等;
(三)文旅产业优质特色项目、会展、重要活动等;
(四)政府鼓励发展的其他新兴业态和项目等。
二、申报条款与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款及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的政策条款为第3(1-10月住宿营业额)、10(营业性演出)、16(民宿房间补助)、20(宣传推广)条。详见(附件1)《2020年度鄞州区文化创意和旅游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节选)。
(二)申报要求
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属镇(街道、园区)申报(条款20直接报送至区文广旅体局),各镇(街道、园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12月7日前将通过审核的企业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区文广旅体局。
第3、10条报送至2215办公室,联系电话89295348;
第16条报送至1210办公室,联系电话89295241;
第20条报送至1211办公室,联系电话89295334。
附件:1. 2020年度鄞州区文化创意和旅游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节选)
2.2020年度鄞州区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和旅游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文化类)
3.2020年度鄞州区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和旅游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旅游类)
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