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关于开展杭州湾新区2020年度节能(节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鼓励杭州湾新区企业开展节能降耗项目,大力推进新区节 能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甬新管发〔2019〕25号)文件,决定开 展节能节水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 符合《宁波市节能技术(产品)导向目录》、年节能量100 吨标准煤以上并且设备技术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节能改造项目;
2、 投资额5万元(含)以上、年综合节能量超过10吨(含)标煤的LED新光源项目;
3、 年节水量5000吨以上并且设备技术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节水项目;
4、 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腾出1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
5、 绿色工厂创建过程中的新增(改造)环保设施投入项目。
二、报送要求
请各企业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 ) 一 式二份报送至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科,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发送867073413@qq. com绿色工厂创建过程中的环保设施投入项目请增加绿色工厂创建计划和项目改造情况。
联系人:胡旭东,电话:0574-89280276。
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