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企业:
为促进高新区企业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带动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我区拟对2020年在综合实力、发展速度、金融服务等方面杰出的企业予以评定奖励,具体评定办法及申报参照《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领军企业评定活动的通知》(甬高科办〔2021〕2号)(详见附件2),请各有关企业仔细对照评定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符合评定办法(附件2)各类奖项规定条件的企业单位。
二、申报地点
领军企业、重点骨干企业、优势成长企业的申报材料提交到发展规划科(807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9288694,89288686。
优质金融服务机构、优质金融创新机构、优质保险创新机构、优质投资服务机构申报材料提交到商务金融科(809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9288685。
三、申报材料
1、《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领军企业评定活动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反映企业2020年全年运营情况的财务报表。
4、各类型的其他具体证明材料、附表详见甬高科〔2021〕2号文件(附件2)。
四、申报时间
2021年2月3日前
五、其他事项
请各企业务必抓紧时间,认真准备材料积极申报,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宁波国家高新区经发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