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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利代理机构和发明专利保险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3-18 290次 已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慈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



  根据《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慈政办发〔2020〕29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慈溪市专利代理机构和发明专利保险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在慈溪市注册的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包含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系统备案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产权清晰。


  2.在慈溪市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保发明专利被侵权保险业务的企业。


  二、奖励范围和额度


  1.专利代理机构通过代理慈溪市企业的发明专利授权(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件数达到15件、30件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5万元的奖励。


  2.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投保发明专利被侵权保险,按照不超过发明专利被侵权保险业务保费的70%进行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同件发明专利当年度不重复补助。


  三、申报所需材料


  1.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

  

专利代理机构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表》(附件1),以及代理机构代理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代理机构与企业签订的专利代理合同(协议)文本、发明专利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递交至慈溪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专利监管科。


  2.发明专利保险奖励申报:


企业填写《发明专利保险奖励申报表》(附件2),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与保险机构签订的投保合同(协议)文本、保费支付发票、发明专利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递交至慈溪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专利监管科。


  四、申报时间及受理地址


  1.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


  2.受理及邮寄地址:慈溪市市场监管局专利监管科,邮寄地址为慈溪市古塘街道开发大道238号508室;

联系人:孙德生,联系电话:63026041。


  五、奖励补助程序


  慈溪市市场监管局把拟奖励的专利代理机构和发明专利保险企业名单,向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意见征询并在网上进行7天的公示。经征询意见和公示无异议后,申报资料报经慈溪市财政局合规性审核,联合发文下拔奖励资金,资金通过宁波市“甬易办”平台发放到奖励对象账户。奖励对象通过登录“甬易办”平台兑现奖励资金。


  六、其他


  奖励资金总额若超过财政资金总额预算,奖励资金按同比例削减。企业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慈溪市发改局、慈溪市应急管理局、慈溪市市场监管局、慈溪市税务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行政处罚,以及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不得享受奖励补助政策。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除收回补助资金外,取消3年内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


指导单位:宁波市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8718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宁波帮企一把企业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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