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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专利导航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1-06-18 0次 已失效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功能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758号),2020年立项的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结束,现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验收资料:


项目验收主要以签订的合同为基础,包括合同书、科技项目(课题)经费用款计划表、宁波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表。验收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包括:


1、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1);


2、专利导航分析报告等成果资料;


3、项目立项文件(甬财政发〔2020〕758号)、合同书、用款计划表的复印件;


4、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合同规定的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成果形式完成情况;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他说明等。其中,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应反映项目总经费以及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归口管理部门配套经费、自筹经费等各项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中央财政拨款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要和用款计划表对照,对支出差异进行原因说明);  


5、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2)及发票;   


 6、其他相关材料。


二、验收资料提交程序:


1、7月12日至7月30日,项目承担单位登录宁波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www.nbippc.cn)“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业务管理系统”(点击“知产管理”“项目申报”栏目)进行在线验收资料上传。


2、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督(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验收资料进行在线初审并推送。


3、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审核通过后给予受理编号。


4、获得受理编号后,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生成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内附目录和页码)提交到当地管理部门。


5、当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于8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87978980;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研发园B3号楼611室;邮编:315040)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


指导单位:宁波市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8718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宁波帮企一把企业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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