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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甬商务商贸〔2021〕56号
2021-07-21 0次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关于应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做好保供应稳价格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1〕261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市场保供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1〕222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市“菜篮子”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现将近期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企业的检查指导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形势下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范,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开展重点企业的走访检查和现场指导,对市场供应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完善应急保供协调机制,完善应急保供预案,未雨绸缪提出保障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


  二、明确“菜篮子”考核的指标任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要求,梳理今年菜篮子工作任务,研究重点举措。要发挥商务部门在市场供应的职能作用,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少涨价、不涨价,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设平价、惠民类型的销售网点,指导国有大型商贸企业在控价、稳价方面发挥“稳定器”和“方向标”的作用。


  三、落实“菜篮子”商品的货源渠道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帮助重点菜篮子骨干企业落实货源,适当增加商业库存,要抓紧落实菜篮子重要商品储备,参照上年省里下达的冻猪肉储备指标要求,落实今年全市6000吨冻猪肉储备任务,其中市本级4200吨,区县(市)1800吨(各地指标分解详见附件)。今年市本级冻猪肉储备价格报价3000元/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属地承储企业的督导检查,确保储备任务落实到位,确保遇到突发情况时“用得上、调得出”。


  四、做好市场供应的监测预警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密切关注重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加强供应量和价格运行监测,研判各种特殊天气、疫情防控状态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及价格的影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迅速准确作出预测预警,及时向市商务局报送信息,有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姚雨希,鲍伟伟,联系电话:89387137,89387132。

  

宁波市商务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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