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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镇海区财政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镇海区工业企业采购文创企业服务资金补助的通知
2021-08-18 0次 已失效


各镇(街道)、大学科技园,相关企业:


为大力推进区内装备制造产业协作联盟与文化创意产业联盟融合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促进镇海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镇区委〔2018〕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区装备制造业联盟企业向区内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文化创意产业联盟文创企业采购相关服务的进行补助。现就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向区内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文化创意产业联盟文创企业采购相关服务的区内装备制造业联盟企业。


二、补助范围


工业产品设计开发、产品结构优化、检验检测、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不包括原来已列入扶持政策的信息化、管理咨询等服务以及企业广告除外)。


三、补助标准


经审计,按当年实际采购金额的30%给予采购方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表(附件1);

2.装备联盟内工业企业向区内文创企业采购相关服务的明细清单(附件2),并附采购发票复印件;

3.采购合同复印件;

4.申报企业及被采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申报过程中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申报程序


各镇(街道)、园区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申报。企业将电子申报资料上传至“镇海区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http://218.0.7.166:8000/redictlogin,企业登录账号为社会信用代码的第九位至倒数第二位(即组织机构代码),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按序装订,经各镇(街道)初审盖章后,于8月27日前由镇(街道)统一报送至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镇海区民和路569号D1-517室)。


五、审核公示


申报材料经区经信局审核后,在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在10个工作日左右下拨资金,资金通过“甬易办”账户直接兑付。


联系人:伊献梅,联系电话:89287362。


 

镇海区经信局  镇海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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