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2021年度鄞州区企业上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发服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鄞州区企业上云 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经信〔2021〕48 号)文 件精神,现将 2021 年度鄞州区企业上云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在鄞州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补助类型
2021 年度在企业上云领域,经区经信局推荐,列入省级、市级上云典型标杆应用案例的项目。
三、申报相关事宜
1.各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提供的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纸质胶装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标注页码)报送所在地的镇(街道、园区)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电子文档(文件名:企业简称+申报项目)发送至93116912@qq.com邮箱。
2.各所在地的镇(街道、园区)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并对属地内申报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加盖管理部门用章。
3.申报截止日期:2021 年 9 月 24 日
4.受理地点:区经信局数字产业科(惠风西路 77 号 207 室)
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