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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四批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9-17 0次 已失效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为进一步支持发展未来产业,加快打造一批引领未来产业发展导向的“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全面塑造我省产业竞争新优势,形成夯实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产业基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导则(试行)》,决定开展第四批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培育名单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突出未来产业导向,围绕数字经济核心领域、智能装备、航空航天装备、高端生物医药、前沿材料等重点产业,同时兼顾类脑智能、量子信息、未来网络、智能网联汽车、氢能与储能等未来产业方向,每个新产业平台聚焦一个主导产业。


二、申报条件


对照《浙江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导则(试行)》,“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战略导向。坚持“五大高地”战略导向,聚力建成重量级未来产业集群高地、标志性项目承载高地、领军型企业培育高地、创新资源要素集聚高地、产城融合发展引领高地。


(二)空间规划。规划面积原则上在5-10平方公里之间。与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四至边界清晰,功能定位合理,周边配套良好。严格控制分片区数量,最多不超过2个。


(三)标志性项目。拥有主导产业领域总投资额不低于50亿元的重大项目,或产品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项目,或行业领军型企业投资的项目。


(四)创新集聚。集聚国际国内一流的研究机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创新服务平台、科技金融等各类创新要素资源。


(五)组织机构。成立由所在地政府领导负责的新产业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部门和管理运营机构,鼓励采用政企合作型、龙头企业主导型、产业基金主导型等多元化建设模式,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运营机制。


(六)建设目标。建成后工业总产值(营业总收入)超千亿元,产业链竞争优势显著、创新要素高度集聚、产业配套体系完备、“亩均效益”综合指标走在前列。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主体:平台所在市、县(市、区)政府。


(二)申报数量: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平台。


(三)申报程序:由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做好本地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初选初审,择优确定申报平台,报市县政府同意后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开展形式审查、实地考察、部门联审、专家评审等工作,经报省政府同意后公布培育名单。


(四)申报材料: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申报文件、申报理由说明、平台基本情况表、平台四至范围图、年度工作计划、“八个一”精准培育要求对照表、平台建设规划等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文件:申报主体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


2.申报理由说明:简要说明申报“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的突出优势和特点,如区位优势、产业优势、项目优势、创新优势等,不超过800字(见附件1);


3.平台基本情况表:填写《“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4.平台四至范围图并标注现有标志性项目所在位置;


5.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提出2022年新产业平台建设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


6.“八个一”精准培育要求对照表:按照“一个建设规划、一个工作计划、一个组织架构、一套工作制度、一批重点项目、一个形象方案、一个产业基金、一批领军型企业”精准培育要求,简要说明对照情况(见附件3);


7.平台建设规划:根据参考大纲(见附件4)编制“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规划,并附标志性项目表(见附件5)、标志性项目备案文件、平台四至范围图、符合用地规划证明文件、现有项目分布图等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指导申报平台认真谋划“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思路和路径,高质量编制建设规划。各申报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印章)、电子版光盘1份,于2021年10月11日前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邮寄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邮编:310025)。联系人:余鑫星、杨晶,电话:0571-87052744、87051724。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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