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350”培育企业项目建设贴息兑现及地方新增贡献奖励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办、中意生态园经济发展科: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发【2020】26号)、《关于实施新一轮余姚市工业企业“350”梯度培育计划的若干意见》(余政办发【2021】56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0年度“350”培育企业项目建设贴息兑现及地方新增贡献奖励相关工作(申报对象为原在库“350”培育企业),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助内容
对“350”培育企业实施有效投入项目的,按企业银行贷款额的1.5%给予其每年最高100万元补贴,其中,2019年有效投资未达到500万元的,投资额与贷款合并到2020年一并计算补贴;对符合条件的“350”培育企业给予新增地方贡献部分50%的奖励。
二、补助条件
1.企业须为余姚市“350”企业梯度培育入库企业。
2.企业实施的项目列入各类工业投资(技改)年度计划,且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实际有效投入额(仅指生产厂房、设备)达到500万元(不含税)。
3.项目实施后,企业须有银行贷款。
4.产值达到4亿且当年度产值增速比全市平均增速高30%及以上方可申请新增贡献奖励。
三、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单位请按照附件要求报送“350”企业项目建设贴息及地方新增贡献奖励申报书,经各地发展服务办(局)初审后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审核。
2.相关资料。①提供列入各类工业投资(技改)年度计划文件或项目核准备案证明,②项目投入发票复印件,③银行贷款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含贷款合同及付息单据),④税务部门地方新增贡献证明资料
3.申报资料要规范,电子版以PDF格式报送,纸质版以申报书形式报送,申报书要求详见附件,设备、厂房等投入清单需与发票按顺序一一对照。
请各地根据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含电子版)至市经信局综合调研科吴春生处,联系电话:62831302,邮箱:652819377@qq.com.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