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关于开展《江北区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试点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前洋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服务中心、高新园区:
为做好《江北区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试点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北区商〔2021〕42号)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江北区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试点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北区商〔2021〕42号)政策条款内容。
二、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12月2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汇总至区商务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冯加华,联系电话:89582619。
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