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发展办:
现将2021年度宁波市跨境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相关通知内容发给你们,请你们转发给辖区内从事跨境电商的企业,对照条件按时申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请申报企业(单位)按照《实施细则》(节选附后)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封面参照附件,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加上电子版),于2022年1月20日前,报到我局电子商务科(南雷南路399号307),咨询电话:62632648。
二、本次申报年度支持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数据及支出费用、合同、票据等等证明材料均须在支持期内。已明确为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业务,须提供企业海关报关单、清单等申报单证,并在宁波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录入数据。
余姚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