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江北区新引进科技服务业企业租金补助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摸清我区新引进科技服务业企业底数,现开展江北区新引进科技服务业企业租金补助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2021年10月7日以后注册的科技服务业企业。注册行业代码应为73(研究和试验发展)、74(专业技术服务业)、75(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但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等工程技术服务企业除外;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具体要求
备案企业在江北实际办公,全职人员3人及以上,租赁面积不少于100平米,正常生产经营并实际纳税。根据行业特点应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基本软硬件条件。
三、补助标准
对新引进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租赁江北工业厂房或商务楼宇作为办公用房的,经认定,落户之日起连续三年,给予实际使用(自用)面积租金第一年100%、第二年和第三年50%的租赁补贴(租金价格根据房屋租赁协议按照不高于周边市场价格确定),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四、其他
1.附件表格由属地街道(镇、中心)统一汇总反馈,此次集中备案时间截至2022年1月11日,1月11日后新引进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可随时备案。备案材料将作为后续租金补助的重要依据,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填写。
2.注册代码为73—75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租金补助备案表报送至区科技局/吴嘉伟;注册代码为64—65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租金补助备案表报送至区经信局/陈志雄。
联系人:区科技局/吴嘉伟,联系电话:89582904;区经信局/陈志雄,联系电话:1572428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