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节能新技术(产品)应用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为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投入,根据《奉化区推进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经信〔2019〕80号)文件精神,开展2021年度企业节能新技术(产品)应用项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奉化区域内,符合国家、省、宁波市节能推广目录或取得节能认证证书的节能技术(产品)应用企业。
二、奖励政策
根据《奉化区推进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经信〔2019〕80号)第八条规定,对推广应用符合国家、省、宁波市节能推广目录的节能技术(产品)的项目,实际节能技术(产品)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按节能技术(产品)实际投资额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
1.奉化区节能技术(产品)应用项目投资明细表(附件);
2.节能技术(产品)国家、省、宁波市节能推广目录或节能认证证书和发票;
3.支付凭证。
(二)其他要求
各镇(街道)、开发区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进行申报,并对企业在项目建设期内是否发生严重侵权、涉税犯罪、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环保部门立案查处情况进行审核,如有上述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申报企业登录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进行在线申报,填写《奉化区节能技术(产品)应用奖补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请在2022年3月9日前完成项目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申报网上受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江姬青,联系电话:89294261。
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