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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鄞州区绿色制造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2022-02-28 0次 已失效


各镇(街道、园区)发服办:


为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提升企业绿色化制造水平,助力我区工业领域碳达峰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决定组织申报2022年度鄞州区绿色制造项目计划(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一)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申报范围为2021年新开工和续建的工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工业节水改造项目等。


(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


重点对能耗高、取水量大或已开展过清洁生产审核且与颁布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等对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的工业企业进行计划申报。申报本轮自愿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应符合《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环办科技〔2018〕5号)文件要求。


(三)节水型企业创建和水平衡测试计划


选取年用水量2万立方米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用水管理基础好的企业进行申报。浙江省大耗水工业企业、市重点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五年计划名单内工业企业要优先申报和创建。申报市级节水型企业应符合《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甬经信节能〔2017〕143号)文件要求。


(四)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创建计划


申报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应符合《关于印发<鄞州区开展星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鄞经信〔2021〕52号)文件要求。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道、园区)发服办切实做好绿色制造相关项目计划的推荐和初审工作,务必认真组织企业申报,确保报送质量。


(二)未列入项目计划的原则上将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三)请各镇(街道、园区)发服办于3月10日前将项目计划汇总表电子文档报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


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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